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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为有限。
  营业成本 42,914,243.88 70,488,170.17 -39.12% 主要系建筑设计板块成本下降所致。销售费用 8,149,156.84 8,627,631.65 -5.55%管理费用 19,362,735.44 15,422,740.11 25.55% 主要系新增支付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所致。财务费用 1,066,498.42 367,904.26 189.88%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产生的利息支出及售后回租产生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1,717,364.47 1,220,841.58 40.67% 主要系与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引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7,832,897.32 9,027,040.18 -13.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90,751.90 -27,500,852.57 -10.8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137,807.40 19,821,068.21 -564.85%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收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50,715.53 -1,649,294.09 1,794.71% 主要系报告期借入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672,751.88 -9,245,798.84 -923.95%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收回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到的违约金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8,933.55 -0.05%   否其他收益 903,417.19 -5.52%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 否信用减值损失 11,825,108.81 -72.28% 主要系本期收款增加,应收账款减少,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2,205.28 0.01%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5,000.00元ETC保证金和5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外,不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9,388.12万元。
  2、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3、本年度上半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10,000.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7,846.34万元。
  4、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保证对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股权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11,243,503.48元。
  5、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6、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7、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8、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9、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10、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1,171,886.66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技术研发
  中心升级
  月31日     不适用 否
  设计服务
  网络新建
  与升级建
  设 否 12,929.74 12,929.74 15,929.74 667.21 13,641.36 85.63%2025年07月31日     不适用 否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否 19,979.96 19,979.96 14,979.96 0.00 2,755.24 18.39%2025年07月31日     不适用 否室内设计中心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979.96万元,其中17,158.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楼,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
  考虑到政策调控和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决策较为谨慎,尚未匹配到合适的房源。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在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19,979.96万元调减为14,979.96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解决。此外,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3)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更好地把握建筑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其他募投项目的协同性,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11,243,503.48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用闲置募 适用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05月16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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