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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00050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持续下行,油脂压榨利润同比减少;休闲食品市场需求不足,销量同比下滑,以及马铃薯粉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滑带来休闲食品利润同比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冲,期货和现货结合实现损益为14,389.23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套期工具(农产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与被套期项目(农产品现货)的损益进行了有效对冲,规避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影响,套期业务达到预期效果。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及锁定汇率。存在的风险包括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对此,公司采取如下风险防控措施:①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②公司制定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控制交易风险;③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期权原则上只进行买向操作,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④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从而防范客户违约风险。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 公司持有的期货合约,随着期货交易所合约价格的变化,合约价值随之发生变化。交易所公布的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价格具有广泛代表性,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严格按照交易所的结算办法执行。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3月30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4月23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8,485.8 2023年 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非公开发行:①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2017]1391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965,408 8.82 / 43,187.49股新股,发行价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874,898.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874,898.56元。截至2017年10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120号)审验确认。②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482.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1,328.05万元(含利息)。 公司债: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22日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余额3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介机构费 用及交易税费 否 6,542.73 6,542.73 0 5,323.8 81.37% 否 2.技术研发中动资金 否 8,158.96 0 8,158.96 100.00% 否5.京粮海南洋浦油脂加工项目 否 28,485.8 0 0 0.00%2025年 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187.49 43,187.49 0 13,482.76 -- -- 0 -- --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 -- 43,187.49 43,187.49 0 13,482.76 -- -- 0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剩余节余募集资金1,264.13万元(含利息收入45.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结余的主要原因系在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除独立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之外的其他中介费及发行费用,且该项募集资金未置换先期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京粮海南洋浦油脂加工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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