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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持续发力于智慧交通、智能物联、人工智能、车路云、产业数字化等领域业务,以多年行业积淀为基石,积极赋能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在智慧交通和智能物联等领域持续发力,跟随行业发展趋势衍生新业态。 在智慧交通生态合作方面,公司将与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雄安千方数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千数联”),以车路协同、智慧交通和低空经济为发展目标,通过车路云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城市级规划、建设与运营,同时以新区为起点打造面向全国的数字道路、智能网联、智慧交通等样板场景,形成新标杆;与通研院及旗下通智科技完成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三方将充分发挥、挖掘各自优势,共同打造交通领域通用模型、研发 AI+交通智能体核心产品、创新 AI+交通类解决方案、推进 AI+交通试点示范项目;助力大湾区交通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广州与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设立合资公司,扩展业务新的根据地。与此同时,持续推进与地方交通集团合作,强化黑龙江、吉林等地与交投集团合资公司的能力建设,推动福建等地成立合资公司。此外,公司参编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城市出行即服务平台建设指南》正式发布,为城市 MaaS平台建设提供全面指引和顶层设计;参编的《交通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报告》正式发布,为交通行业内各方开展数据应用相关实践提供参考。在人工智能领域业务,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人工智能专题论坛正式发布了新一批“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成员名单,公司成功入选为“模型伙伴”。 智慧交通业务层面,中标 1.15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威远城北客运枢纽站信息化建设工程、高速公路中标 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三明段机电工程、S10凤县(陕西)至合作高速公路马坞至西寨段一期工程(白土坡至西寨段)机电工程等多个千万级规模项目,持续跟踪高速公路、城市交管、交通运输等业务领域大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要求。公司基于 AI城市交通智能体技术的动态绿波实时优化系统已在北京望布新一代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鲲巢·双智路口 3.0,从 2.0版本的“智能网联+智慧交通”升级为“智能网联+智慧城市”,增加城市管理应用和业务运营的功能,积极推动重庆高新区、朝阳望京等地的落地实施。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联合中设集团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交通部道路委员会共同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 A380公路智慧交通项目”合作协议。 在智能物联业务生态层面,在2023年智能物联领域行业大模型“梧桐1.0”基础上,升级发布“梧桐2.0”行业大模型,构建公司与合作伙伴共筑的边端装备大模型化产品底座能力,让合作伙伴能够更高效地拥有自己的行业化业软、公共云、行业化长尾算法、边缘域一体机、边缘端装备和感知终端,实现合作共赢。公司持续贯彻以渠道为第一平面的运营方针,渠道需求定调产品和产能,进一步提高经营效能。 同时,公司持续强化与运营商的合作,从多产品细分赛道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探索,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业务实现规模销售,新增中国联通智慧家庭流量业务,受邀出席 2024中国联通合作伙伴大会-“数智创新论坛”,参与“AI+数智创新”行动计划发布仪式、 “AI+数智创新”联合体成立仪式,并荣获 AI创新领航伙伴奖项。 智能物联业务层面,以边端装备大模型化为载体,让合作伙伴切实感知到技术变革带来的业务价值,在机场等行业积极推动落地;推动国家信息中心共享交换平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成都地铁、上海瑞金医院、南方电网智能巡检系统等多场景落地;三大运营商的流量摄像头出货数量,已经超 23年全年出货量。多个细分新行业实现应用,校园智慧体育领域,产品销售已覆盖超过 50+地市、数百所学校,实现校园体育“教、练、测、赛”全场景需求全覆盖;应急领域,已经配合全国十余个省/直辖市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产品能力建设方面,发布猎光 2.0摄像机,在传统 AI-ISP基础上,得益于梧桐行业大模型赋能,搭配智能算法单元,可以应对多种极黑/无光/微光场景挑战;创新推出 AI智能视频交流充电桩,内置算力 SOC及 AI智能检测算法,从用户、运营商等多方需求出发,将交流桩和新能源车牌识别相机一体集成,提高实施便利性,可有效解决油车占位、新能源车占位、异常检测、异常抓拍报警等行业关键痛点。 在公司内部管理上,进一步优化针对核心业务的组织管理办法,探索针对创新业务的组织管理和激励模式,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全面激发组织活力,持续提升组织能力,营造结果导向、追求卓越的高绩效企业组织文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业务组织架构调整及业务研发方向部署,进一步夯实智慧交通和智能物联业务的优势地位,探索寻求更多业务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5.67亿元,同比上涨 6.24%。公司智慧交通业务(剔除子公司视频产品贡献)实现营业总收入 11.88亿元,同比上涨 10.90%。其中城际交通业务实现收入 4.06亿元,占智慧交通业务收入比 34.21%;城市交通业务实现收入 7.49亿元,占智慧交通业务收入比 63.06%;其他业务实现收入 0.32亿元,占智慧交通业务收入比 2.73%。智能物联业务(包括部分物联产品在智慧交通领域的销售)实现收入 23.79亿元,同比上涨 4.05%,境外同比上涨 8.07%。 装修款项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63,171,343.90 -62,781,962.14 -319.18%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分配现金股利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9,315,454.17 -519,027,165.41 -52.08%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情况□适用 不适用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计抵减以外,其他部分不具有可持续性信用减值损失 1,571,678.23 -4.73% 主要为本期根据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否资产处置收益 42,330.07 -0.13%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 否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初始投资累计金额为 25,969.20万元,实际产生收益 736.07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了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财务稳健性,保障了公司股权权益。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等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原则,非投机性和套利性的操作,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其他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有效控制;公司制订的业务方案,规范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方案操作。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号)。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报告期内共确认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93.68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的汇率、利率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涉诉情况(如适用) 否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2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合计 -- 190,000 187,632.07 1,132.63 95,420.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按照募集说明书和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募集资金承若项目情况”。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下一代智慧交 通系统产品与 解决方案研发 升级及产业化 2020年8月1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4年7月4日,公司将使用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事项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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