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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交货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409,869,316.26 357,257,945.84 14.73%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所致。销售费用 27,970,595.19 23,649,762.52 18.27% 主要系投标服务费同比增加所致。管理费用 32,879,218.94 25,442,031.61 29.23% 主要系职工薪酬、中介机构咨询费用同比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8,699,263.73 -7,524,931.04 -215.61% 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7,642,229.05 7,047,777.66 8.43%研发投入 21,582,895.05 18,063,123.71 19.49%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838,153.40 -58,042,091.64 -428.65% 主要系现金回款减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679,402.38 -47,135,915.51 -211.18% 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568,604.27 65,108,091.15 -89.91% 主要系收到员工股权流量净额 激励款、支付股份回购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6,948,951.51 -40,069,916.00 -1,015.42%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产品的投资收益。 否 营业外支出 19,608.17 0.03% 否信用减值损失 -21,112,013.32 -30.77% 主要系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否其他收益 1,364,068.66 1.99% 主要系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 否资产处置收益 27,023.88 0.04% 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已报废的固定资产。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买理财产品,生产备货,及支付保证金等较同期增加所致。应收账款 1,270,461,96存货 179,992,148.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固定资产 319,269,594.固投产所致。在建工程 8,343,799.09 0.24% 138,213,666.固投产所致。所致。短期借款 0.00% 0.00%合同负债 70,699,708.7续交货所致。长期借款 36,000,000.0行贷款所致。租赁负债 448,550.76 0.01% -0.01%交易性金融资产 310,149,308.加所致。应收款项融资 57,818,043.0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 193,560,408.致。其他权益工具权所致。无形资产 92,925,218.3致。应付账款 420,210,487.应商货款增加所致。应付债券 573,843,206.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接受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方案债务人以股抵债所得,系被动形成。合计 49,308.60 -- 49,30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9,294,260.83元。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30,420.5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349,293.16元。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3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95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397,046.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资报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6,078,486.77元。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31,277,686.7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3,151,905.16元。 3、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22,471,463.13元,系募集资金账户截止至2024年6月 30日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9,206.87元,银行扣手续费支出共计7,333.76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共计640,409.98元。 4、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工贝、唐山灯城、装备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露天大 运量节 能环保 输送装 备智能 化生产 基地建 设项目 (自贡 地区) 否 28,851. 23 18,851. 23 1,473.7 7 15,554. 83 82.51%2024年 10月06 日 0 不适用 否 露天大 运量节 能环保 输送装 备智能 化生产 基地建 设项目 (唐山 否 10,000 105.13 3,205.3 32.05%2024年10月25日 0 不适用 否地区)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 1、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成套输送装备的研发能力,同时提高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整体运作效率公司,在确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8、2022-039) 2、为降低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实现产线的延伸和规模的扩展,在确保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3.05亿元;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内部投资构成为唐山地区1.15亿元、自贡地区1.9亿元。 (公告编号:2022-049、2022-050、2022-052、2022-059) 3、为进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告编号: 2024-003 、2024-004、2024-00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为了更好的保障研发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能更好的适应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购置研发办公楼,有助于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管理和沟通效率,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充分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未来也可节约公司办公用房租赁费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该项目实施方式。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2,5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同步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变更为“购置并装修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89.53万元,其中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1,581.00万元、发行费108.53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3]0016246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进行置换。鉴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地点整体迁移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前期在自贡实际已投入“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 的募集资金 1,581.00万元,同意公司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当年度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后,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40,409.98元,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3-079、2023-087、2023-088)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股 权 出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股 权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股权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股权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四川省刮油匠实业有限公司 自贡股份2024年04月16日 18,230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参照交易标的市场法估值并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否 非关联关系 是 是2024年04月17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53)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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