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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绿岛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33.68万元。上述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各上级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银行账号: 6613745717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账号:8110901013201303488)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98040100100049723),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也一并转至该银行账户,并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2022年8月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银行账号:661374571742)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2022年10月2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账号:8110901013201303488)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 1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由江苏绿岛风承建的“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由河南绿岛风承建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建设使用。江苏绿岛风、河南绿岛风对变更转出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江苏绿岛风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27日,公司、河南绿岛风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决定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都会支行设立三个新募集资金专户,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的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息余额及未来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资金、收益分别转至对应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取消了江苏绿岛风、河南绿岛风的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保持其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2024年1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4,354.6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4,009.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4.91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 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 2.12亿元。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为加强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提高供应链响应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5、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6、募投项目延期情况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7、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 7月,公司鉴于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1.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8、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 36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9、募集资金使用总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33.6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8,573.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余额为 21,200.0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新风 类产 品 30万台 建设 能化、高效化、低能效等功能应用及使用性能的提升,其本身不单独产生效益。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项目建设以来,在工程建筑方面,公司谨慎、合理、有序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细化管理,以控制整体施工成本;在研发设备采购方面,公司结合自身现有的研发设备水平和研发方向,综合考虑分析行业内的技术路线动态、市场最新的产品标准、用户需求的客观变化,为最终提高研发设备使用的效度,实现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后的长远、良好效果,争取更强的产品及硬件综合实力,在实验室设备的采购选择上保持审慎的态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及后续的研发设备采购等工作进度有所缓后,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后续公司将有序推动研发设备采购的应用分析、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系在公司原有布局基础上,加强区域体验中心店和经销渠道网点的建设,完成销售渠道的立体化布局,以及通过广告投放、展会/推广会、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其本身不单独产生效益。 3、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由于2023年内雨雪、汛期等自然因素以及部分工程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对项目的工期造成了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4月26日,江苏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因) 厂房、围墙等主体设施建设,消防工程、室外设施建设等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河南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办公楼、厂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将进行消防、水电、绿化、厂区环路等建设工程。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 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 5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上述三个项目的产品均为新风系列产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年产 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公司已于2022年 7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72.86万元,结余 121.55万元,项目已完成厂房车间的建设、机器设备的购置、生产线建设及人员配置等工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220.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未确定用途 855.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5.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4,354.6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4,009.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4.91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用闲置募集资 不适用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已于2022年 7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72.86万元,结余 121.55万元,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共计 121.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3,710.07万元,其中 2,510.0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1,200.00万元用于赎买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 15万台新风 类产品生 产线建设 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基于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4,000万元投向位于江苏丹阳的“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已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由于2023年内雨雪、汛期等自然因素以及部分工程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对项目的工期造成了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4月26日,江苏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厂房、围墙等主体设施建设,消防工程、室外设施建设等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 河南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办公楼、厂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将进行消防、水电、绿化、厂区环路等建设工程。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月 29日,广东新风设计院有限公司取得了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5月08日 全景网(https://ir.p5w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投资者2023年度经营情况相关的回复与解答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05月30日 公司二楼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深圳市鸿睿智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先富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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