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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基因(837344)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七、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亿元,同比增长16.92%,实现扣非净利润 888.89万元,同比增长21.89%。营业收入的增长,清晰地反映出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扣非净利润的增长反映出公司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呈现实质性提升,以及公司在成本控制、运营效率、资源配置等关键环节上的管理能力得到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组织建设、优化内部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团队区域化、属地化协作,积极开拓市场,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持续完善渠道布局,实现业务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研发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公司成功开发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一类新药——人干扰素 α1b(商品名:运德素®),形成了丰富的人干扰素 α1b剂型组合,其中人干扰素 α1b注射液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喷雾剂均是独家上市产品。同时,公司先后建立了重组蛋白药物高效表达与纯化技术平台、蛋白质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平台、高效长效安全的新型干扰素制备技术平台、吸入制剂技术平台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平台等五大技术平台,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临床开发方面,人干扰素 α1b作为国际独创基因工程药物,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和天然的生物学活性,在抗病毒的广谱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等方面显示出显著的优势。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不断扩大临床适应症,确立了运德素®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地位,并引领了人干扰 α1b新的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 1,802.85万元(其中,资本化投入 1,166.5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39%,公司持续保持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和对研发管线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四大新药研发募投项目,基础药学研究和临床医学研究有序推进。
  (1)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
  公司按照注册审评相关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统计及雾化吸入质量研究的注册资料准备工作,完成了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交流,完成了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签署工作,将向国家药监局正式提交上市申请。同时,公司完成了雾化吸入剂新型吹灌封一体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
  (2)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冠病毒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
  公司与全国 家中心进行临床研究合作,新增入组受试者 例,已完成全部 例受试者的临床数据收集,并启动了喷雾剂预防新冠临床方案。按照既定统计分析方案,将对上述数据进行阶段性分析,确定雾化吸入人干扰素α1b对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性,以支持干扰素雾化吸入防治新冠病毒感染新适应症的注册审评。基于上述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证据,公司将充分发挥干扰素广谱抗病毒的优势,坚持以“不变应万变”的抗病毒策略,应对新冠病毒与人类长期共存的周期性流行挑战。
  (3)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
  Ⅲ III
  公司已完成首轮全部受试者的随访及数据清理, 期临床方案已获得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在 期
  II/Ⅲ临床制样准备方面,公司在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完成了新的工艺设备安装工作。在 期适应性临床开发路径方面,公司完成了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交流,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了方案设计变更,以乙肝临床治愈为观察终点的I类新药新方案已提交临床组长单位伦理审评,完成组长Ⅱ/Ⅲ单位伦理意见修订后,将尽快推动 期适应性临床试验实施。在研发团队搬迁入新厂区后,公司完成了中试工艺复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干扰素适用人群的基因检测准确性,公司启动了全基因组基因检测调研与设计工作。4 γδT() 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项目公司在大幅扩增天然 γδT细胞的基础上,完成了制剂稳定性研究和冻存工艺研究,为临床研究开展多次输注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大幅降低成本向开发通用“现货型”细胞治疗产品目标不断迈进。
  在临床研究方面,公司已获批多项不同适应症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包括肝癌、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急性髓系淋巴细胞白血病等,各项研究均进入受试者招募期。公司持续开展大剂量人干扰素 α1b及与 γδT细胞联合治疗黑色素瘤的研究与应用开发,现已入组 2例受试者,完成多剂 γδT细胞联合人干扰素 α1b或 PD1单抗给药,受试者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良好。基于前期循证医学证据,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皮肤肿瘤学组和中国抗癌协会黑色素瘤专委会联合在《中华皮肤科杂志》上发表了《人干扰素 α1b治疗黑色素瘤专家共识》,为公司运德素®产品开拓肿瘤治疗领域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2、生产方面:
  为给新产品上市提供足够的科研空间和生产产能,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顺利落成。该项目于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北京市政府列入“北京市 100项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重点工程”,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设计和建设了包括人干扰素 α1b等多种产品的原液制造和制剂生产线,制剂生产线包括:粉针剂、水针剂、喷雾剂、滴眼液、预充式注射剂和新型吹灌封一体化雾化吸入剂等,年产多规格和多剂型产品达到一亿支以上,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因子药物研发生产平台和细胞治疗药物研发生产平台。公司着力打造生物制药领域“工业 4.0”标杆企业,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大量运用工业互联网、窄带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云存储、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先进技术,以特定专属的 IT/OT分域网络结构作为底层支撑,参照国际 ISA-95标准,结合公司自身工艺特点与战略发展需求,循序引入 SCADA、DCS、MES、WMS、LIMS、QMS、EAM、EMS、BMS、数字孪生等前沿信息化系统和一流的创新化专业解决方案,与现有 OA、ERP、CRM、SCM、BI等经营管理系统集成,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资源要素打通,实现增信、提效、降本、节能环保的愿景,不断提升公司智能制造应用的成熟度,进一步激发自身活力与竞争力。
  3、销售方面:
  在销售策略方面,公司市场销售团队紧密围绕公司提出的“研发引领、医学驱动、学术推广、专业营销”的工作方针,制定系统且全面的年度营销战略规划。通过高效扩建自营销售团队,引入富有经验和创新精神的销售人才,为团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对组织结构进行了精准优化,使其能更加适应市场动态变化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此过程中,市场部、销售部、医学部、商务部等多部门紧密协同,形成了强大的区域化和属地化工作合力。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共同攻克难关,以高效的工作节奏和卓越的执行力,圆满完成了半年度销售目标,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坚持自营和经销的双引擎驱动的混合模式。通过持续优化营销网络化建设、积极拓展城市等级医院市场和基层医疗市场,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全方位网络布局。公司持续加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增加医院准入数量,做大做强市场基础。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市场拓展策略,使得公司产品更广泛地服务于患者,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和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为长远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销售组织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市场部门体系建设,在公司内外部精心策划并高质量组织和开展了一系列紧密跟进临床未满足需求的销售赋能活动。一,通过这些活动,公司成功打造了一支高素质、学术化的专业营销队伍,这支队伍不仅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销售经验,还能够敏锐地洞察市场动态,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二,公司积极搭建和完善的数字化营销体系,成功构建数字化营销矩阵,形成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渠道营销模式,这种创新的营销模式极大拓展了市场覆盖范围,提高了销售效率和效果;三,公司坚持推广工作学术化和营销人员专业化的原则,强化与医学专业组织的合作与互动,与中华医学会等专业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度参与各类型全国级、区域级会议,通过与业内知名专家的深入合作,进一步巩固了运德素®行业领导者的品牌地位;四,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赋能,借助一系列先进的软件产品和移动终端应用,极大提升了销售体系效率,为销售人员提供强大支持和技术保障,全面助力销售目标达成。2022年8月26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人干扰素 α1b(粉针剂)3个规格获得中选资格,约定采购期为 2年;2023年1月10日开始,广东、河南、山西、海南、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落地实施,借助集采中选优势,实现了销售业绩和市场份额的双重提升。 2023年 12月,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2024年3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主要产品人干扰素 α1b注射液 5个规格、人干扰素 α1b滴眼剂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喷雾剂获得中选资格,约定采购期为 4年,联盟省份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24个省级采购主体。本次集中采购结果已经陆续在各省级采购主体实施,公司已组织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报告期内,江西省牵头的干扰素联盟集采,已有包括:甘肃、新疆、西藏、江西、广西、河北、青海、辽宁、四川、湖北在内的 10个省份开始执行,覆盖省份等级医院的准入速度大幅加快,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得到显著提升。
  (二) 行业情况
  
  1.概述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作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促进生产力革新和提升的关键领域。近年来,国家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颁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行业的中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规范,旨在促进、指导和规范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实现高质量的增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生物医药领域政策密集出台。报告期内,国家常态化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报销范围和价格;2024年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创新药”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医药全产业链创新支持有望逐步落地,从研发、审批、进院、支付对创新药进行全产业链支持;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也纷纷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其中,国家医保局发文主要包含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规范以及相关申报指南,医保工作创新,医保基金飞检工作,医改经验推广等内容;国家卫健委则涉及重点疾病防控、行业规范标准的拟定与监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等内容;国家药监部门主要针对药品标准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审评审批等内容发布相关政策文件。2.宏观环境 2024年上半年,生物医药行业在多重市场环境的挑战中寻找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在宏观环境方面,中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的明显上升,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等带来新挑战。今年上半年,宏观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发展等因素,都为国内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在生物医药政策环境方面,涵盖医疗保险目录更新和大规模集中采购等重大改革的框架已经确立,并已转入例行实施阶段;生物医药行业相关的“十四五”规划相继发布后,未来几年的行业发展脉络已较为清晰。 2024年 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医药行业的描述是,要培育创新药产业发展,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这将增加居民对于医药的需求;医药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引入外资产生的鲶鱼效应将有利于促进国内医药企业提高竞争力。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了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并将生物制造作为新增长引擎,还将生命科学列为新赛道。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随着老龄化加剧,刺激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使得行业不断稳步发展。近期,政府工作报告和医药主管部门不断对行业释放政策利好,将生物医药行业和科技创新放到前所未有高度,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明显。
  生物医药行业将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物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领域的重要支撑,被认为具有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潜力。行业整体趋势为向“新”而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主要阵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聚焦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在行业趋势方面,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从社会需求来看,人口老龄化加快,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推动医药行业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成长性最好、发展最为活跃、最具投资价值的经济领域之一。3.国家政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演进,受益于政策催化、资本赋能等利好,中国本土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优势逐步显现,生物医药行业正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024年 1月,工信部等 7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产业化。两会期间,国务院李强总理所作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这是“创新药”一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 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注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四方面重点工作内容,旨在促进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儿科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儿科领域前沿技术发展与转化,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出生缺陷、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领域问题。
  将充分运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医保目录调整将向儿童用药予以倾斜。《意见》为创新药企业在儿科药品领域的研发、注册、市场准入、医保报销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便利,有助于推动企业在儿科药品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2024年 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提出加快药品首发价格的受理发布速度,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可快速进入公示环节,待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后挂网,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适当容错放行,加快进入市场;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增加集中受理挂网模式,一次受理,全国通行。旨在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创新,有助于创新药制药企业在新药研发和市场准入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和便利。 2024年 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加大儿童参保动员力度、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协同优化参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供给、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督导落实等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力争至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这将为儿童医疗保障提供更好的支持,间接影响生物医药行业在儿童药物研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发展。 2024年 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出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要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国家组织集采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即全国联采。 2024年 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医保函〔2024〕25号)。通知指出,要有针对性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范围,集中采购腾出的费用空间首先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同时为促进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药、新诊疗项目进入临床应用腾出空间,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条件。 2024年 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药品和器械集采提质扩面;二是2024年实现 DRG/DIP改革全覆盖,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 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三是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适时优化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可以看出,政策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国家药监局加快了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国家医保局推进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 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上述举措将对生物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和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2024上半年,国内多个城市出台支持创新药产业链的地方政策。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调动多部门从政策层面联合发力,形成多维度支持创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覆盖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如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优化药品阳光采购挂网流程,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推进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信息协同共享;用好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体系为初创期创新医药企业提供创业投资、担保增信,加强对医药企业资本市场“全链条”服务。这些措施旨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的深度融合,加强创新药械研、产、审、用全链条政策支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优质创新生态,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公司作为北京地区重要创新药企业,将直接受益于上述政策支持。
  4、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布局适合自身的发展赛道
  公司持续关注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的动向,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政策调整与变革做好充分准备,并及时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企业经营。面对医改新政,公司充分利用好北京地区在研发创新、临床研究、产业集群、金融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在科技创新、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能力,在新品研发、新厂区建设和新团队发展三个层面积极做出战略部署,并取得了可喜成绩。随着临床儿童用药需求的日益增长,国家对儿科制药行业的支持性政策相继发布,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动儿童用药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儿童呼吸道病毒性疾病,在公司募投项目中,已经完成人干扰素 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肺炎Ⅲ期临床试验研究总结报告签署工作,将向国家药监局正式提交注册申请。国家在儿科用药领域的一系列辅助支持政策将长期积极助力公司未来的发展。同时,我国生物医药行业中,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领域近几年已成为热点研发领域之一。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是指将外源遗传物质导入靶细胞,通过修饰或操纵基因的表达来改变细胞生物学特性以达到治疗效果的一种新兴治疗方式,公司募投项目中也有相关新产品布局,这是目前生物医药行业最具前景的发展方向之一。为给新产品上市提供足够的科研空间和生产产能,公司开启了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设计和建设了包括人干扰素 α1b等多种产品的原液制造和制剂生产线,制剂生产线包括:粉针剂、水针剂、喷雾剂、滴眼液、预充式注射剂和吹灌封一体化雾化吸入剂等多规格和多剂型产品,年产能达到一亿支以上。包括:①细胞因子药物研发与生产平台;②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与生产平台,为未来公司实现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核心创业团队持续服务公司二十年以上,目前均就职于董监高管理层。报告期内,公司经理团队继续加快新陈代谢,培养和招募更多年轻化、专业化的经理人员,使得公司员工团队充满活力。在“新质生产力”建设的指引下,公司将洞悉形势,把握方向,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357,204.76 1.80% 24,572,676.25 1.99% -9.02%
  其他流动负债 20,787.28 0.00% 219,216.89 0.02% -90.52%长期借款 440,476,596.00 35.53% 414,229,240.81 33.54% 6.34%租赁负债 21,104.42 0.00% 83,732.97 0.01% -74.80%长期应付款 12,091,013.34 0.98% 20,127,680.00 1.63% -39.93%递延收益 18,992,452.24 1.53% 19,791,930.87 1.60% -4.04%递延所得税负债 9,539,947.86 0.77% 9,653,286.41 0.78% -1.17%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45.29万元,降幅为43.8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以及集采后的区域的商业回款政策有所调整,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的销售回款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79.02万元,增幅为39.76%。主要为报告期内,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α1b喷雾剂、人干扰素 滴眼液中选,为满足集采落地实施后医疗终端药品用量增加的需求,公司积极增加原材料和产品的备货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0.87万元,增幅为277.4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年度律师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员工团体保险等服务费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400.61万元,增幅为581.2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中的部分建筑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5,987.37万元,降幅为56.2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中的部分建筑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万元,降幅为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启用自有库房,终止库房外部租赁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86万元,增幅为39.51%。主要为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办公室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55.87万元,增幅为151.9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新厂区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所致。
  9、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3.81万元,增幅为52.36%。主要为报告期末部分产品尚未送达客户签收,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合同约定条款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15.55万元,增幅为216.46%。主要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应付股利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万元,降幅为 。主要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上年末存在较多已背书转让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转入本科目确认所致。
  12、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26万元,降幅为74.80%。主要为报告期内外租库房退租进而终止确认所致。、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万元,降幅为 。主要为报告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应付款所致。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7.64万元,增幅为202.3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开始缴纳房产税所致。、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万元,增幅为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部分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至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同时,公司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激励,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万元,增幅为 。主要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部分建筑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相关银行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95.78万元,降幅为242.5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减少,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6.93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对近效期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9.50万元,降幅为61.26%。主要为上年同期收到北京市大兴区发展资金以及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共计137.00万元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5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终止外部库房租赁,清理使用权资产所致。、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万元,增幅为 。主要为部分供应商已注销而产生的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销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97万元,降幅为49.03%。主要为报告期内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到期清理减少所致。
  (2) 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运德素®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方面,公司借助专业化学术推广的优势,传递产品核心治疗价值,通过持续优化市场渠道布局,开拓潜在市场,实现了营业收入快速提升;另一方面,2024年3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 α1b注射液 5个规格、重组人干扰素 α1b喷雾剂、人干扰素 α1b滴眼液中选,报告期内,东北区域的辽宁省,西北区域的甘肃省、陕西省,华北区域的河北省、华东区域的江西省等省份相继公布干扰素集采执行通知,公司产品获得了显著的市场准入优势,区域医院终端覆盖数量、销售数量迅速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产品的市场份额。华南区域的广东地区和华中区域的河南地区,继续执行2022年广东牵头多省联盟带量采购(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于公司人干扰素 α1b粉针剂中标价格较低,影响了华南和华中区域毛利率。
  3、 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3,495.62万元,增幅 371.74%。主要为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投资活动支出减少 13,665.82万元,降幅
  65.3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进入工程验收阶段,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3,392.95万元,降幅 96.15%。主要为报告期内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新增贷款减少,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4、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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