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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00056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三六九”:聚力打造资源协同、综合服务、聚才发展三大平台,构建融合化、精品化、协同化、智能化、开放化、高 质化六大愿景,完成党建引领、战略联动、文化建设、模式重塑、资源整合、全面风控、人才强企、深化改革、品牌建设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013,348.99 58,214,107.40 -168.73% 主要是本期证券市场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其他业务收入 577,148.98 402,248.50 43.48% 主要是本期房租收入增加业务及管理费 404,063,814.32 308,536,949.45 30.96% 主要是本期人工成本、业务宣传费及咨询费等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75,285,056.79 135,384,359.93 -44.39%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降低营业外支出 956,687.98 210,841.29 353.75% 主要是本期支付了罚款研发投入 5,006,639.47 4,773,240.46 4.89%所得税费用 228,391,307.72 200,135,365.73 14.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7,120,731.46 -948,517,213.20 257.84% 主要是国债逆回购资金到期收回以及发放贷款等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000,638.46 -311,517,006.39 -138.83% 主要是本期投资的债权类项目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418,535.07 -298,740,799.15 -117.05% 主要是本期归还的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分配股利资金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701,557.93 -1,558,775,018.74 106.72% 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综合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2)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增加,导致应付其他委托人款项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使用受限的贷款项目创元39号期末账面余额为495,100,000.00元,已计提减值348,069,660.93元,账面价值147,030,339.07元;使用受限的其他应收款项目利泽1号期末账面余额为285,000,000.00元,已计提减值146,586,584.21元,账面价值138,413,415.79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情况 注: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半年末,本公司共计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的公允价值为53,080.38万元,其中①按信托公司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允价值17,112.87万元;②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截至期末,本公司购买标准化产品缴纳的保障基金20,017.51万元,代缴融资性资金信托保障基金15,516.60万元;③《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发布后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的保障基金公允价值433.40万元。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进行判断,包括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的结构化主体和本公司投资的其他机构发行的结构化主体。 本期公司认购或受让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信托计划,综合考虑本公司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利及参与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等控制因素,认定将本公司控制的32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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