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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30142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3-12-31 | 信息来源 | 2023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和“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265合成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中的“3.1新型功能材料产业”之“3.1.9 生态环境材料”;“7节能环保产业”中的“7.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之“7.3.6 资源再生利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新材料产业”中的“3.3.8.2 生物基聚合物制造”之重点产品和服务“生物质热塑复合材料”和“7.节能环保产业”中的“7.3.6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之重点产品和服务“林业加工废弃物(副产物)综合利用、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木塑复合材料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在北美地区进行商业化推广,中国木塑复合材料的应用虽比国外晚了20多年,但得益于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的大力推行,在科学发展观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木塑产业现已成为一个基本不附着于其他产业而自成体系的新兴行业,目前我国木塑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制造水平、产量及出口量已跃居世界前列,但从木塑复合材料行业竞争格局看,美国在木塑复合材料的生产开发和应用上依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国内木塑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单体规模和美国木塑复合材料龙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目前国内木塑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低,真正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很少,产品应用领域和创新能力均有待提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公司管理层围绕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面对市场变化等不利因素,积极主动作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性能;公司以外销业务为主,2023年受欧洲经济增长放缓影响,整体经济萎靡、消费持续低迷;下游行业需求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导致公司整体业绩下滑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55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2.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了销售收入下降外,销售费用中因加强市场布局和开拓以及使用专利相关产品收入增长导致费用增加,管理费用中主要系本年度上市发行相关服务费用、境外收购相关咨询服务费以及境外设厂等因素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费用增加所致。1.聚焦核心资源,深耕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作为代木新材料,可有效减少森林砍伐,缓解废弃塑料污染,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国内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升级。目前国家加大力度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有利于促进公司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及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为其创造了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2.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公司的研发优势源于对木塑复合材料产品十余年的专注与长期积累。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是公司维持市场优势地位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419.76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并坚持研发创新,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开发行业前沿技术,持续研发新产品,目前已经形成三代性能不断提升的木塑产品,并成功研发推出新型石木塑产品,主要产品性能指标达到或优于国际相关标准,进入欧美等中高端市场并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升级换代及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3.调整发展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本年度公司在充分调研和审慎决策的基础上,决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做适度调整,2023年度先后设立了越南森泰、泰国森泰、耐特控股、耐特储备、森泰贸易,注销鸿泰设计,此举措主要为扩大销售规模、拓展新业务、增强品牌效应奠定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3年2022年 同比增减 加工制造业(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 销售量 吨 30,456.52 53,329.75 -42.89%生产量 吨 29,717.38 40,836.56 -27.23%库存量 吨 3,636.33 4,375.47 -16.89%加工制造业(新型石木塑复合材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本报告期销售量下降42.89%,主要原因系1、市场环境影响,受欧洲经济增长放缓影响,整体经济萎靡、整体消费持续低迷;下游行业需求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民众更倾向于把钱消费在生活必需品上。我们公司产品是非必需品,所以在经济下行的时候,整体业绩下滑尤其明显。2、客户订单下降,需求降低所致,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客户销售不及预期,产品采购采取谨慎的态度;3、市场竞争加剧,客户产品结构影响、市场上同质化产品较多,竞争力弱在经济不好的情况下,销售量就会大大受影响。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新设子公司 2023年 4月,公司在越南太原省设立子公司越南森泰,注册资本为 1890亿越南盾(8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100%。 2023年 6月,耐特美国与 Thrive Five Holdings, LP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耐特控股,注册资本为 25.00万美元,耐特美国持股 90.00%,Thrive Five Holdings, LP持股 10.00%。2023年 6月,耐特控股在美国德克萨斯 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耐特储备,注册资本为 100美元,持股比例为 100%。 2023年 9月,森泰股份、森泰科技共同在泰国春武里府设立子公司泰国森泰,注册资本为 2.85亿泰铢,森泰股份、森泰科技分别持股 99.00%、1.00%。 2023年 9月,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森泰贸易,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0%。 (2)注销子公司 2023年 7月,公司注销登记全资子公司鸿泰设计。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较上期增长54.27%,主要系2023年发生上市发行相关服务费用、境外收购相关咨询服务费以及境外设厂等因素,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较大。财务费用 -6,094,443.15 -15,286,166.28 -60.13% 财务费用本年发生额较上年下降60.13%,主要系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各期形成汇兑损益金额波动较大所致。研发费用 24,197,585.80 29,804,137.17 -18.81%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二代共挤自主料量产后,进一步掌握核心技术,通过自动化的控制系统,对工艺进行监控,有效控制量产误差,达到量产及提升品质的目的。 大货验证阶段 二代共挤的产品剥离力、析出、耐划痕、耐候等综合性能不低于国外物料生产产品。 降本增效,进一步掌握核心技术,提高竞争力高耐候降低温壳核结构木塑项目 是以普通木塑材料作为芯层,使用多功能涂料对其进行多层涂覆,每层涂料赋予产品不同功能,并且可以根据使用地区气候特点、客户需求等做出不同功能的产品,如降温、耐磨损、耐候、抗滑等,高防晒等,形成壳(多功能涂覆层)核(木塑芯)结构的木塑新品,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结案 对一代普通牵引法挤出板芯层进行涂覆,做出多功能的壳核结构木塑产品 技术储备,丰富公司的产品,提高竞争力。一代木塑非地板类差异化性能及降本项目 目前工艺一代产品配方为通用配方,地板、墙板、龙骨、小地板、围栏的基础配方相同,但是使用环境不同,对于产品的性能要求不一样,本项目通过将地板与装饰板配方差异化,降低装饰板的性能,达到降本的目的。 结案 产品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数码打印尺寸稳定性及表面效果提升项目 公司目前生产的数码打印3D效果的打印板材。板材包括基材层、沉积在基材层上的色彩层以及覆盖在色彩层上的UV防护层。产品图案订制化,个性化,图案不重复,无起订量限制,表面更加哑光美观接近实木效果。 大货验证阶段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热稳定性,提升产品的清晰度,提升产品竞争力。 对产品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聚氨酯混色深压纹项 因为深纹路产品表面 结案 制作出3600mm长度的 对产品升级,提升市目 具有古朴自然感,吸引部分客户的热爱。 本项目旨在开发深纹 路的聚氨酯产品,增加产品的种类,迎合市场的需求。 模具并完成成品的制作,做到取模工艺可控、纹路逼真,达到安装标准,符合销售确认的标准 场竞争力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6.66%,主要原因系境外子公司转入在途资金 11,236,177.24元未到账 以及支付费用金额较大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809.65%,主要原因系理财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05.74%,主要原因系增加购买理财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1,256.58%,主要原因本年度理财投资金额变动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58.87%,主要原因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770.16%,主要原因系分配股利和支付发行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金额较大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16.35%,主要原因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0.66%,主要原因系境外子公司转入在途资金 11,236,177.24元未到账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4,654,249.59元较本期净利润42,730,870.37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存货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6、债权投 资 51,000,000.00 92,219.19 51,092,21上述合计 5,779,4571,755,151,925.00 1,420,918,914.00 92,219.19 628,116,5其他变动的内容无重大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1,375,975.26 21,375,975.26 保证金 票据保证金、理财保证金、期货投资保证金、境外汇款在途资金固定资产 142,714,873.32 82,383,143.43 抵押、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抵押、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无形资产 24,617,758.74 19,675,927.66 抵押、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抵押、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因购买远期结售汇业务损失金额为-1,467.98万元(包括已履约的投资收益)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有效套期保值,对冲汇率波动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主要是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控制远期结汇的投资规模,在销售额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不进行投机性的衍生品投资。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远期结售汇未执行合约部分以公开交易市场结售汇汇率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确定依据。理层适时实施。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59.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6,728.02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万吨轻 质共挤 木塑复 合材料 扩建项 目 否 12,037 600万 平方米 新型石 木塑复 合材料 数码打 印生产 线技改 因)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已完成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添置生产设备。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拟对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进行延后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正在按计划建设研发中心,但因项目投入资金大,投入时间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本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完成了包括核心工序数码打印生产线的绝大部分建设,因前期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导致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较为缓慢。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下游客户反馈新产品的市场适应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目推进节奏上调整为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为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2023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截止2023年底,补流资金剩余9,472.3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384,304.9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36,076.4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1556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用闲置 不适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末剩余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6,728.02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28.0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55,8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越南森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报告期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Eva-Last IntermediateHoldings,LLC 新设 报告期内新设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Post-Closing EV ABCXYZ, LLC 新设 报告期内新设的四级控股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森泰(泰国)有限公司 新设 报告期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四川森泰木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设立,注册资本1,922万元,森泰股份持股 100%,公司主营业务为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2、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设立,注册资本8,800万元,森泰股份 持股100%,公司主营业务为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3、安徽森泰易可搭集成房屋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1,300万元,森泰 股份持股100%,公司主营业务为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4、Eva-Last Hong Kong Limited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设立,注册资本1,560,100港元,森泰股份持股60%,公司主营业务为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贸易。 5、EL HK SA Branch(PTY)LTD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2月 15日设立,注册资本 100兰特,森泰股份持股60%, 公司主营业务为为耐特香港提供咨询服务。 6、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森泰股份持 股95.5%,公司主营业务为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等环保新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7、Eva-Last USA.Inc.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设立,注册资本100美元,森泰股份持股60%,公司主营业务为报告期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拟从事木塑/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贸易。 8、广州卫泰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森泰股份持股65%,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等环保新材料的销售。 9、SENTAI EUROPE SRL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10月5日设立,注册资本30万欧元,森泰股份持股100%,公司主营业务为报告期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拟从事木塑/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贸易。 10、2023年 4月,公司在越南太原省设立子公司越南森泰,注册资本为 1890亿越南盾(8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100%。 11、2023年 6月,耐特美国与 Thrive Five Holdings, LP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耐特控股,注册资本 为 25.00万美元,耐特美国持股 90.00%,Thrive Five Holdings, LP持股 10.00%。2023年 6月,耐特控股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耐特储备,注册资本为 100美元,持股比例为 100%。 12、2023年 9月,森泰股份、森泰科技共同在泰国春武里府设立子公司泰国森泰,注册资本为 2.85亿泰铢,森泰股份、 森泰科技分别持股 99.00%、1.00%。 13、2023年 9月,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森泰贸易,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0%。 14、安徽广德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森泰股份 持股2%。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5月12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兴业证券 主要了解公司2023年度目前的经营情况及 2023年之后发展展望 - 2023年06月14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天风证券 主要了解公司2023年度目前的经营情况及 2023年之后发展展望 - 2023年12月2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创证券 主要了解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及未来前景,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等 - 2023年12月22日 线上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财通证券 主要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产品的应用领域占比结构,海外市场现状,产能建设情况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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