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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露日,重庆致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不适用 -4,287,156.91 是2024年06月29日 巨潮资讯网(cninfo.co m.cn)《关 于受让参 股公司部 分股权的 公告》(公 告编号: 2024- 方案 方案 046) 合计 -- -- 0.00 -- -- -- -- -- -- -- -4,287,156.91 -- -- --593.26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218.1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已持有重庆致贯 3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为 1,297.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直接持有重庆致贯 51%的股权,至此重庆致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股权转让于2024年 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募集资金总额 1,108,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717,53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465.88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3138 号)。②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3,007.30万元,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 38,316.90万元(其中包含暂未支付发行费用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 887.96万元),公司将根据需要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大同创安徽 消费电子防护 及功能性产品 生产基地建设 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①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②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为了确保研发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紧紧围绕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开展建设与运营,公司需要对一系列研发与测试设备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对比,研发与测试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仍在陆续进行,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1日。③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由于需要统筹考虑公司不同体系和不同部门的信息化需求,同时审慎地进行相关软硬件系统采购和引进信息化团队人才,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速度有所放缓,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光大同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36.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6.15万元。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②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20,904.9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23.90万元。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528.8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6044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1,712.73万元(含利息),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为 7,912.73万元(含2024年6月30日当日到期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和利息收入)、购买结构性存款 23,000.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 80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6,604.17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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