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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30055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361号文批准,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6,742.92万元, 截止2024年上半年累计使用资金15,307.42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90.3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19.21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435.50万元差异 316.29万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1,269.60万元,剩余差异 953.31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2.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4月15日,公司实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67,583股,募集资金总额 41,315.42万元,截止2024年上半年累计使用资金 11,956.14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824.2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075.51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9,359.28万元差异为 19,283.77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20,000.00万元,剩余差异 716.23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纤 传感 智能 监测 系统 产业 化升 级募 投项 目 否 14,906.73 14,906.73 14,906.73 90.38 13,267.69 89.00%2020年12月31日 895.16 4,237.45 不适用 否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因)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影响,项目投入未达100%;此外,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募投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尚未达到预计产能。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尚在投入期,未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0,0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 1,269.6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无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从“深耕光纤传感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为核心,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始终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 ESG赋能作用”六个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实情况:1、作为国内领先的光纤传感技术和物联网应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以安全管理为主线,以传感技术为基础,结合物联软件平台开发,形成了“智慧消防”、“智慧交通”、“智慧地铁”、“智慧管道”四大领域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2、公司秉持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创新投入,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 14,228万元,搭建产品创新平台,以自主创新的方式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竞争力,奠定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石。3、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优化董事会履职保障,坚持在做好合规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前提下,丰富信息披露内容,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4、公司始终重视股东回报,持续改善公司分红现状,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可预期性。自2016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 8,151.95万元,2021年-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 3,970.62万元,占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97%。5、公司构建了高层深度参与、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 ESG管理组织体系,搭建了ESG工作管理机制和流程;ESG工作组在董事会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将 ESG管理的各项要求逐步融合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形成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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