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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户中,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34,601,879.17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 3,859,400.00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3,859,4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8,461,279.17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176,071.1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71,590.62元(含利息收入),主要用途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前述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支付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皮阿诺全屋定制 智能制造项目 否 41,954.98 41,954.98 385.94 36,686.13 87.44%2022年12月16日 128.52 否 否计 -- 59,114.98 59,114.98 385.94 53,846.13 -- -- 128.52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 -- 59,114.98 59,114.98 385.94 53,846.13 -- -- 128.52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生产基地主要为零售渠道端生产线,受行业整体景气度、消费趋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导致该生产基地订单不饱和,产能利用率不足,报告期内未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资金投资项目6,468.18万元和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68.12万元。2021年3月2日,该款项已转至公司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5,717.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剩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1,057.94万元将继续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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