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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的行业为民爆行业,民爆行业是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基础 性行业。总体利润保持稳定增长,企业安全投入得以保障。2024年上半年,生产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17亿元,同比下降10.62%;累计实现利税总额59.63亿元,同比增长14.6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6.26亿元,同比增长18.92%;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145.72亿元,同比下降2.00%。销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47亿元,同比下降14.18%;累计实现利税总额8.22亿元,同比下降9.09%;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5.10亿元,同比下降17.10%。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原材料粉状硝酸铵价格为2,609元/吨,同比下降9.85%;多孔粒状硝酸铵价格为2,662元/吨,同比下降10.43%;液态硝酸铵价格为2,456元/吨,同比下降10.66%。(数据来源于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 二)民爆行业上下游情况民爆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硝酸铵、乳化剂和油性材料等原材料供应行业,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民爆生产企业的利润会造成直接影响。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民爆器材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民爆行业被称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行业下游主要面向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等行业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紧密关联。在国民经济景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各类矿产需求旺盛时期,民爆行业也会处于相对较好的发展阶段。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任务,加上“一带一路”倡议的走深走实,极大地带动矿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进一步拉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市场需求。三)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明确指出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通过重组整合,减少危险厂点和危险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还提出民爆行业强化安全管理、化解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动技术进步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举措。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明确民爆行业是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之一,提出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及评估体系,建立风险特征库、失效数据库、安全生产评估模型和工具集,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2021年 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同时,还提出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 2023年12月,工信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为民爆行业整改重大安全四)公司的应对措施公司在民爆行业中拥有较高行业地位,在规模、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销售能力等衡量行业内企业竞争力的各项指标方面优势明显,在行业整合中占据优势地位;是我国目前品种门类最齐全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给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结合目前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形势及监管要求,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质增效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公司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能布局,将布局不合理、产能利用率低的产能转移至其他生产点,以获得更好的产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 45,127,774.51 40,262,967.36 1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966,653.59 173,484,540.42 36.02%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使用票据支付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981,915.65 -293,444,453.59 -77.88%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因购买理财产品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赎回理财产品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0,747,376.43 -77,083,219.45 866.38%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4,748,489.58 -197,089,544.57 254.62%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民用爆破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述许可产能为报告期末的安全许可产能,产能利用率统计口径均为安全生产许可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取得的相关资质及许可的类型、适用区域和有效期适用 □不适用在安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制定下发了《2024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编制了2024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要点项目责任清单一览表和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同时制(修)订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分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修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换证(变更)、年检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公司安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管控能力不断增强。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扎实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于6月15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外聘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内容,参培人数达400人。各分子公司分别开展了各类安全培训共65次,参培人数累计 4,522人次。二是组织公司全员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并利用星期六课堂、QQ群、微信群等形式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了广大职工安全素质,引导和激发广大员工对安全知识的进一步掌握,营造人人学习安全知识的氛围。三是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员工、转岗、复岗员工认真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准许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年审。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员工安全培训率均达到100%。四是制定下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试行)》,积极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监管专业水平。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公司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四级隐患排查、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五定五落实”原则均及时整改到位。在安全投入方面:对公司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投入资金进行整改落实,对相关生产线的设备、设施进行了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2024年上半年安全投入资金达到2,200多万元,有力保障了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方面:2024年6月4日在公司本部特种化工厂成功举办2024年荆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应急演练。同时各分子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了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其中凯龙楚兴展了受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东宝矿业开展了宿舍逃生消防应急演练、凌河化工开展了“火灾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共计开展公司级应急演练32次。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制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手册》派发至各单位,深入实施公司“0-9”安全文化,通过各种安全活动增强员工安全“下意识”,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集团(子集团)公司、分子公司、车间班组 1:3:9演练频次,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新的企业安全文化宣传片已拍摄制作完成,并下发至各分子公司学习使用,积极打造浓厚的凯龙安全文化氛围。公司是否开展境外项目□是 否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 842,971,940.80 10.38% 525,661,619.24 7.04% 3.34%应收账款 787,189,567.10 9.69% 650,351,469.12 8.71% 0.98%存货 386,394,848.52 4.76% 405,946,344.07 5.44% -0.68%投资性房地产 1,683,180.31 0.02% 1,729,971.61 0.02% 0.00%长期股权投资 229,534,922.09 2.83% 224,371,458.47 3.01% -0.18%固定资产 3,173,666,337.67 39.08% 3,234,728,982.30 43.34% -4.26%在建工程 103,368,072.26 1.27% 67,186,312.27 0.90% 0.37%使用权资产 14,199,229.91 0.17% 5,514,861.07 0.07% 0.10%短期借款 1,261,390,000.00 15.53% 1,234,555,818.06 16.54% -1.01%合同负债 75,557,120.10 0.93% 90,111,922.47 1.21% -0.28%长期借款 693,002,000.00 8.53% 511,840,000.00 6.86% 1.67%租赁负债 10,226,569.87 0.13% 2,832,355.03 0.04% 0.09%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期末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 0 2018年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885.48 31,108.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0 2024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5,000 83,802.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0合计 -- 177,74089 108,40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 12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 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 6.13万元。截止2024年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结余 56.55万元,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止2024年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1,628.11万元,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3)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371,650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止2024年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60,202.79万元,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40万吨/ 年水溶性 硝基复合 肥和20 万吨/年 缓控释复 合肥生产 线设计建 设项目 否 30,000 28,223.310月31日 3,846.92 是 否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铵扩能改造项目 否 22,728 22,728 0 22,734.13 100.00%2011年09月30日 5,883.05 是 否工程爆破服务建设日 225.62 是 是技术中心爆炸复合资金 否 10,000 15,936.5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 是 0 3,293.56 0 3,604.32 109.44%2020年10月31日 3,846.92 是 否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否 0 12,082.508月01日 -4,436.02 不适用 否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及制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资金 否 25,000 23,802.3 23,800 23,800 99.99% 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0,196.91 167,193.9 24,270.89 108,402.72 -- -- 9,366.49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否合计 -- 170,196.91 167,193.9 24,270.89 108,402.72 -- -- 9,366.49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1)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肥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装置、产能被调整。2)“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1,414.23万元,“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 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9,281.68万元,“工业炸药及制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547.82万元,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11,243.73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2)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3)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2020年9月,凯龙楚兴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晋煤金楚。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存续经营,晋煤金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变更为凯龙楚兴。4)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公司目前已使用自有资金设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 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 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 6.13万元。2)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010007 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421.80万元。2019年1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 1,421.80万元。3)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1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100883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1,243.73万元。2024年7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243.73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金额及利息结余61,887.45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募投项目进度投入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40万吨/年 水溶性硝 基肥和20万吨/年缓 控释肥生 产线建设 明(分具体项目) (1)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目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设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由于目前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肥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装置、产能被调整。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目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设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由于目前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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