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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总资产: 3,598,051.13万元 净资产: 1,310,326.90万元 百慕大 设计、生产、销售型 公司依照其运营策略统一部署和风险管控,建立境外企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 营业收入: 2,680,170.45万元 净利润: 25,578.11万元 138.46% 否 说明2020年12月公司完成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10月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冠捷有限情况介绍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标的资产基本情况”相关介绍。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和产业优化的场地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与综合水平,经2022年8 月26 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下属子公司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在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F3厂区空地新建 A3 综合厂房,建筑总面积约 7.1万平方米,预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4.0亿元。报告期该项目处于方案细化设计、招标流程阶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期末账面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的差额为汇率变动导致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冠捷有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以自有 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并持有延续至报告期。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衍生工具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包括期末尚未交割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浮动盈利 7,340万元及本期已交割合约的投资收益 3,125万元;美元指数持续走高,各币别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覆盖对冲的国家地区汇兑盈利1,648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相关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降低了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整体可控。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所有交割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风险分析:a、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b、信用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c、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d、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e、法律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控制措施:a、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b、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c、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d、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e、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业务合规性。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采用银行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进行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4月26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5月24日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外汇避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管控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计量、核算方法,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衍生品投资情况说明注:上表中的投资金额指衍生品名义本金金额。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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