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一科技(30069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一)行业相关政策回顾 1、2024年2月3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 件、成一件。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暂不具备条件的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明确提出要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2、2024年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九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以下简称《目录》)。对比2019年版,新《目录》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调整了目 录名称,对目录结构、覆盖范围、产业内涵等进行了优化完善。其中,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类别中包含“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包括适合我国风能资源和气候条件、先进高效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5兆瓦及以上海上和高原型、低温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各类发电机、风轮叶片、轴承、电缆、变速箱、塔筒、海上风电桩基等零部件,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等制造。 3、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 上。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4、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 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 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二)公司各板块业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2.6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2.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6.79%。分产品情况如下: 1、风电机舱罩/轮毂罩产品 风电配套类产品(风电机舱罩/轮毂罩和叶片根)收入1.2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85%。2023年10月,新一轮巴以冲突导致欧洲、美洲方向的海运原有线路(红海一线)无法通行,各大运输公司均绕行好望角,导致欧洲、美洲方 向运输时间变长、运输成本上涨。受此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出口欧洲、美洲的风电配套类产品订单运期和运费均增加,部分订单被推迟发货,风电配套类产品收入因此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在欧洲、美洲地区风电配套类产品的供应份额较上年同期并未减少,上述情况好转后,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的出口订单将随之好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承接的部分国内新型号风电套类产品开始形成批量发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出口订单延迟对收入的影响。 2、非金属模具类产品 2024年上半年,公司非金属模具类产品收入1.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54%。公司非金属模具为树脂基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他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模具,用于复合材料部件的生产,如风电叶片、风电机舱罩/轮毂罩、大巴车内外 饰件、飞行器外蒙皮及内置部件、娱乐设施等复合材料部件的生产,目前公司非金属模具类产品主要收入来源为风电叶片模具产品。报告期内,国内风力发电机继续向大兆瓦机型迭代,风电叶片随之换型,大尺寸风电叶片模具产品需求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公司作为国内主要风电叶片模具供应商,风电叶片模具产品销量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除关注国内叶片模具市场外还持续关注、拓展海外叶片模具市场,获得了多个海外客户的模具订单,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叶片模具出海,平抑国内叶片模具市场的波动。报告期内,受低空经济领域相关政策的持续发酵,与低空经济相关的产品相继推向市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在该领域与多个客户取得了合作关系,拓宽了非金属模具市场渠道。 3、车辆部件产品 2024年上半年,公司车辆部件类产品(含工程机械/商用车和乘用车)收入5991.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23%公司车辆部件产品主要有工程机械车辆机舱罩、新能源电动车电池箱上盖、电动大巴车内外饰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专 注深耕新能源车辆领域战略客户的开发,挖掘客户需求,为客户寻求最适合的生产工艺,进一步补足公司工艺。随着公司客户新能源大巴车出口增加及新能源乘用车有轻量化需求,公司车辆配套部件产品受益,相关产品的收入也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国国情,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潜力最大的方向是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根本性措施是实现能源生产清洁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而我国发电行业及交通运输为碳排放主要部门,故新能源发电、汽车电动化将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主要抓手。从前述国家碳减排发展战略看,风电领域以及车辆轻量化未来的发展具有确定性及持续性。公司将会抓住风电领域及车辆轻量化领域未来的发展机遇,继续在风电行业深耕,加大车辆轻量化领域的客户开发、产品开发。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衡润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票投资损失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396,251.85 -28.69% 被控制企业海南双一衡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否资产减值 否营业外收入 558,463.99 1.91% 否营业外支出 16,058.10 0.05%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12元,共计募集资金55,696.0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50.00万元及增值税进项税额339.00万元(合计6,139.00万元,已支付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07.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37050184610100000452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3.0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6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型机舱罩及非金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及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大型机舱罩及非金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8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2,415,869.6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15号)。2018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2,415,869.61元。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4月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中的73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22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机舱罩 及大型 非金属 模具产 业化项 目 是 23,18 8 23,18 8 15,88 3%2022年08 月27 日 348.2 8 16,48 4.29 是 否 年产十 万件车 辆用复 合材料 制品项 目 是 12,05 8 12,05 8 3,221 0%2019年04 月03 日 228.5 3 1,889 复合材 料应用 研发中 心项目 是 5,018 5,018 12,31%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0%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 8,000 8,000 8,000 100.0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264 48,264 48,861 18,373.91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 -- 48,264 48,264 48,861 18,373.91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因置换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截止2022年末“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已达到74.15%,但受2022年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施工方人员调动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呈非连续状态,致使工期大幅延长。 3、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延期原因:2023年该项目主体已全部完工,外墙方案已于下半年确定,但受季节温度影响,为保证施工安全,2023年未能进行外墙施工。外墙施工及内装预计将在2024年完成。 4、“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目的为技术研发、创新及实验、测试,不产生实际经营性业务,不涉及收益,因此选择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募投项目“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山东省武城县四女寺镇蔡西村,德商路北侧本公司武城分公司内新建车间厂房和设备。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变更为:原在武城分公司实施的机舱罩产业化项目继续实施,预计总投资3,188.00万元,其余20,000.00万元将用于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及部分机舱罩产业化项目,并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风电产业园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820.98万元、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先期投入2,420.60万元,合计3,241.59万元。上述先期投入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15号)。2018年1月1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1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20.98万元,剩余资金于2018年3月8日置换转出。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 适用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9,379.43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427.69万元。 2、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进入结算阶段,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模具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6日,公司将用于该项目的银行专户销户,节余金额96,679.7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