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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少。
  研发投入 382,492,510.60 428,771,824.04 -1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023,858.48 4,467,150,795.49 -58.36% 主要是报告期煤炭收入同比减少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471,790.25 -1,146,327,631.03 2.6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1,961,097.90 -1,101,617,132.77 -20.0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578,409,029.67 2,219,206,031.69 -126.06% 主要是报告期煤款收增加额       入同比减少及同期取得募集资金影响。利润总额 3,145,988,072.35 7,467,924,789.11 -57.87% 主要是报告期煤炭产品销量及煤炭售价均比同期下降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年财务报告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 0
  合计 -- 440,000 437,121.78 6,162.71 361,93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474,137,931股,募集资金总额44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2,6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437,360万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361,931.99万元,产生利息收入434.95万元,余额共计75,862.96万元存放于银行专户。募集资金置换和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期实现
  的效益 到预计
  效益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沙曲一
  二号煤
  矿智能
  化项目 否 92,631.
  07 92,631.
  07 3,487.1
  4 26,734.
  92 28.86%2024年
  12月31
  日 0 不适用 否
  沙曲一
  二号煤
  矿瓦斯
  综合开
  发利用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146.82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1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鉴证。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2,146.82万元,其中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已投入19,055.83万元,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票利用项目已投入9,052.55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9,696.8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14,341.6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售。洗选加工;发供电;矿山开发及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铁路运营;
  等 5,528,000
  ,000 26,039,23
  6,795.37 18,618,177,555.92 2,891,280,471.02 954,788,341.60 713,753,2京唐焦化 子公司 焦炭、炼焦油、苯、硫酸、硫酸铵、煤气、蒸汽生产销售 2,000,000,000 3,548,652,722.52 2,204,865,592.96 5,940,396,817.99 27,811,978.74 18,054,99水峪煤业 子公司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
  洗选精
  煤;住宿、餐饮、普通货物运输;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机械加工 505,641,300 6,874,071,923.74 5,250,146,764.08 971,145,329.50 160,108,299.20 119,843,5与维修、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水电汽管道维修服务;批发零售百货、高压胶管总成加工、瓦斯负压抽放管、经销工矿配件;煤矸石垃圾处理服务、炮泥生产销售华晋焦煤 子公司 煤炭销售、洗选加工;发供电;电力供应;
  电力采购
  与销售;
  电力设施
  承运承
  修;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设备清洗;保洁服务;
  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化验;机电修理;
  普通机械
  加工;节能改造;
  新能源管
  理;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
  (依法须
  经批准的
  项目,经 3,706,352,562.18 24,981,578,056.80 13,429,107,063.11 2,964,879,208.56 664,149,610.87 463,084,7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西焦化 参股公司 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硫酸铵的生产、销售、经营 1,432,168,600 25,847,048,359.90 15,473,642,630.86 1,821,237,313.91 40,876,437.04 64,895,37山焦财务 参股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2,250,000,000 52,291,933,392.35 5,500,147,628.89 619,845,195.35 450,456,322.44 337,842,2上表相关信息中公司参股公司山西焦化财务信息为该公司2024年1季度已经披露的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进展情况如下:
  (一)坚持现金分红,充分回报投资者
  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公司一直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者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后者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进行了安排,即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67,7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共计 454,168.08万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07%。2024年7月12日,公司如期派发现金股利。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超248亿元(其中现金分红226亿元);近三年现金分红146亿元,股利支付率平均为69.76%,给予了广大股东丰厚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经营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二)坚定聚焦主业,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
  积极开展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工作。持续推进“一优三减”,优
  化洗选工艺,更新设备装置,加快太原、斜沟等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持续提高洗选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加快数据驱动,有效推动生产、销售、物流全链条数据融合应用和业务高效协同。加速升级产业体系。煤炭主业坚持精采细采、精选细选、绿色开采,推广使用“110”工法和小煤柱开采技术,强化资源回收。洗选领域加速改革,开展重介智能化、浮选智能化、精准智能装车等技术应用,电耗、介耗、药耗等主要技术指标持续优化。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累计建成 8 座智能化煤矿,通过省级验收评定 7 座,其中4 座矿井评定为中级,年内计划再建智能化煤矿2座。全面加强经营管控。加强资金计划和筹融资管理,压降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上半年压降贷款规模 11.19亿元,降低融资成本 8 个 BP,节约财务费用 0.37亿元。抓好成本管控,全方位落实“挖潜增效、强基固本”精益化成本管控思路,继续推进完善作业成本实施体系建设,深挖经营潜力。加强现金营运管理,利用资金闲置时段进行国债逆回购,上半年实现收益475万元,运作以来累计实现收益5150万元。
  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5.7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6亿元,总资产936.55亿元,净资产401.6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06%,企业总体保持平稳有序发展态势。
  (三)绿色低碳,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夯实主业根基,牢牢掌握高质量发展主动权。焦煤集团高标准开展“炼焦煤智慧评价
  与高效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度挖掘山西炼焦煤的独特优势,逐步建立完善炼焦煤评价新体系,推动生产组织从“挖煤者”向“造煤者”转型、供应需求从“卖煤炭”向“卖服务”转化、产业链从用“好煤”向“用好”煤转变。公司作为焦煤集团重要子公司,能够共享研发平台科技创新成果,有利于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安全上,牢牢把握“人”这个第一要素,做实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真正把安全能力提升落实到现场每个岗位上,落细到员工日常行为中。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持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科技强安,严格落实现场管理“五个必须”和外包工程“三个务必”的管理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正规循环、非常规作业、重点设备运转等重点环节进行核查验证、效果评价、应急指挥、回溯倒查的作用,积极建设“安全管控信息平台”,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在安全管理领域应用,全力构建现代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平稳有序。环保上,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加强煤炭行业开采-存储-运输全过程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电力、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积极开展污染天气应对,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煤炭企业储装运系统封闭改造,企业厂内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密闭输送方式,物料落料点与转载点采取密闭措施或配备集气罩进行收集,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加强在产电力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推进相关处理处置建设及维护,强化污染物排放水平。扎实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用能设备能效评价和能源审计,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和清洁生产单位创建,已累计建成绿色矿山11座,各地面生产单位制定了清洁生产单位创建推进计划,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年底择优表彰。系统梳理《山西省煤炭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为 34 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火力发电行业完成了
  2023年碳盘查工作,煤炭行业建成碳排放统计体系。试点启动“零碳”矿山创建,马兰矿成为全省首批试点,各项工作整体达序时进度,力争2025年建成零碳矿山。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对标一流企业实践案例,加快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
  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进行了修订,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继续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密切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全方位大监督工作的治理效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运营质量,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五)提高信披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牢固树立“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核心工作”理念,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同时,公司主动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在定期报告中强化了行业竞争、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体现了行业和公司特色,彰显了信息披露的决策有用性和针对性。公司已连续三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A”级评价。公司真诚做好投关工作,传递公司长期价值。公司与投资者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平台、电话、传真、策略会等方式保持充分沟通交流,回复率达100%,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变化、新成效;积极组织承办“3•15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现场接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山西省证券业协会、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以及50多位投资者的参观和座谈,讲述公司发展战略,传递公司内涵价值;切实保障投资者行使合法权利,中小股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中继续保持较高参与度,所有议案均获95%以上表决通过(其中:中小股东90%表决通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与投资者权益的同频共振。
  2024年,公司凭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获得由山西经济日报社主办的2023年度(第三届)山西资本市场“晋麒”奖多项殊荣,分别为晋麒•2023年度资本运作奖、晋麒•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奖、晋麒•2023年度金牌董秘。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监管要求,认真落实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炼焦煤主业,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分红政策回报股东,造福职工,回馈社会,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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