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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00295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总体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本行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化转型、强化营销、优化服务、细化内控,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向好,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走出了一条新农商发展之路。
  (一)规模稳步增长。本行聚焦聚力“整体提升”年度主题,统筹推进稳增长、优结构、抓转型、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营规模保持稳中有增的良好态势。截至 6月末,本行资产总额 4,754.05亿元,较年初增加 74.69亿元,增长1.60%;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608.44亿元,较年初增加 50.00亿元,增长1.95%;吸收存款余额 3,108.52亿元,较年初增加 53.13亿元,增长1.74%。
  (二)质量稳步向好。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压实“三道防线”责任,坚持把风险管控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化解重点领域信用风险,本行各类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 6月末,不良贷款率 1.80%,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持续提升。
  (三)盈利能力稳步提高。本行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差异化竞争战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实现了发展质量、改革成效、管理能力、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盈利水平稳步提高。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58.59亿元,同比增加 2.66亿元,增长4.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8亿元,同比增加 1.36亿元,增长7.21%;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36亿元,同比增加 1.65亿元,增长44.41%。
  (四)差异化竞争能力稳步提升。本行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产品理念,“学”“创”并重,充分运用好现有优势产品,引进和研发特色化新产品,做好差异化竞争。
  高标准打造“信贷工厂”,上线“数智普惠平台”等数字化、智能化营销工具,推出“农商快贷 1.0”、“数智贷”、“e贴宝”等创新产品和“富农福民”乡村振兴品牌,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研发上线数智创新项目 85个,取得国家专利 9项,获得“青岛市金融创新”等多个奖项。
  (五)数字化驱动质效稳步显现。本行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向“数智化转型”深化,全面提高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效率、效能和效益。截至 6月末,完成 3S智慧办公、4M对公客群管理、全国农商银行首家智能金库等项目 18个,荣获青岛市数字金融创新大赛一等奖等荣誉奖项 5个。上线 ATM运营线上化管理平台,实现运营全过程线上化、规范化、智能化管控。创新“投资+交易”“商行+投行”“资金+做市”等交易模式,获得央行认定的全省唯一地方法人银行“一级交易商”资格。
  (六)社会责任履行进程持续推进。本行围绕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长再创新高,科技金融服务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加快发展,在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服务外贸等多个领域,处于青岛市金融机构前列。截至 6月末,本行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27户、贷款余额 17.64亿元;实现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 486.76亿元(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普惠型小微贷款客户数 5.45万户,实现“两增”目标;打造全链条、多元化绿色产品服务体系,绿色贷款余额 134.50亿元,较年初增加 26.49亿元。
  四、财务报表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分析
  注:1.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2.净利差为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3.净利息收益率为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年化计算。
  (1)利息收入
  2024年上半年,本行利息收入为 80.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16亿元,降幅为2.61%。主要由于市场利率下行、贷款重定价效应等因素影响,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有所下降。
  ①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24年上半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 56.55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 70.14%,较上年同期减少 1.25亿元,降幅为 2.16%。主要由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带动贷款利率下行,导致本行贷款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②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2024年上半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为 19.00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 23.57%,较上年同期减少 0.38亿元,降幅为1.96%。主要由于市场利率下行,导致债券收益率降低。
  (2)利息支出
  2024年上半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44.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16亿元,增幅为0.3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由于本行推动计息负债规模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负债成本管控,计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49亿元,增长2.58%,负债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05个百分点。
  ①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24年上半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 29.30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65.21%,较上年同期减少 0.29亿元,降幅为0.97%。由于本行持续推进客群建设,强化产品布局,存款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吸收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2.36亿元,增长2.86%。同时,本行积极应对存款长期化、定期化趋势,调整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08个百分点。
  ②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24年上半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为 9.69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21.57%,较上年同期减少 0.68亿元,降幅为 6.59%,主要由于本行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减少了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应付债券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6.90亿元,下降10.53%。
  (3)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
  2024年上半年,本行净利差为 1.69%,净利息收益率为 1.70%,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17个百分点、0.1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行在负债端加强负债成本管控,负债成本实现持续压降,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05个百分点;资产端受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下降等因素影响,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22个百分点,导致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收窄。
  2.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4年上半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5亿元,增幅为 44.41%。主要由于本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通过拓宽渠道,强化客群建设,代理、托管及债券承销等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表列示:
  (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2024年上半年,本行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17.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33亿元,增幅为 23.41%。其中,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1.63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6.55亿元。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4,754.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0%。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资产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等。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 2,507.3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52.74%,较上年末增加 54.11亿元,增幅为 2.21%。主要由于本行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信贷结构优化,加大了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
  ①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和垫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和垫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30.11%。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如下表列示:②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青岛地区。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青岛地区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 93.63%。④ 借款人集中度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2)贷款质量分析
  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①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②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注:不良贷款率指标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客户贷款总额计算。④ 按地区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⑤ 贷款逾期情况⑥ 重组贷款
  (3)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
  本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会计政策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七、风险管理”之“(一)信用风险”相关内容。
  本行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4)金融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金融投资账面价值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6.06%。
  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504.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19亿元,增幅为 5.25%,主要由于本行加强市场综合研判分析,增加了公募债券基金的投资规模。
  ② 债权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828.6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20.64亿元,降幅为 2.43%。主要由于本行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减少了政策性银行债券的投资规模。
  ③ 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380.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75亿元,增幅为 2.90%。主要由于本行优化资产结构,增加了政策性银行债券及同业金融债券的投资规模。
  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⑤ 金融债券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持有的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等,账面价值为 240.00亿元。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未包含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第一阶段损失准备。
  (5)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2.主要负债分析
  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负债包括待结算及清算款项、递延收益、应付股利及其他。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负债总额为 4,348.0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9.16亿元,增幅为 1.38%。
  (1)吸收存款
  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为3,108.5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71.49%,较上年末增加 53.13亿元,增幅为 1.74%。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公司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公司存款占吸收存款的 25.51%。
  (2)向中央银行借款
  报告期末,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为 144.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6.76亿元,增幅为 34.26%。主要原因是本行立足服务实体的根本宗旨、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以普惠业务为发力点,符合人民银行再贷款要求的支农支小贷款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 62.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3.42亿元,增幅为 59.48%。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资金市场变化情况,增加了同业存款规模。
  (4)应付债券
  报告期末,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 733.2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6.0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10%,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减少了同业存单发行规模。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 173.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5.02亿元,增幅为 16.89%。主要原因是本行优化负债结构,增加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
  3.股东权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列示:
  (四)分部分析
  报告期,本行业务收支等分部情况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六、分部报告”。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有关情况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十、承担及或有事项”之“(六)抵/质押资产”。
  (四)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
  (五)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六)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主要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请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四、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四)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请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十、承担及或有事项”。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1.主要资产分析”之“(4)金融投资”和“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1.主要资产分析”之“(4)金融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股权。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815,017 67,205 7,007 (6,333)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500,000 1,515,088 538,085 21,871 (16,329)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1,039,034 104,433 10,715 (4,887)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276,241 106,368 15,559 (427)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932,822 108,460 14,064 3,932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3,282,110 220,046 54,612 18,347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409,205 113,782 15,206 (9,115)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100,000 875,753 83,355 5,074 143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注:报告期内,无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行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二)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处置和取得子公司情况。
  (三)主要子公司情况说明
  1.日照蓝海村镇银行
  日照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王立波,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1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0.00%。
  2.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6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姚晓冬,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2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9.40%。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乔卓,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7.78%,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76.66%。4.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正恩,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4.00%5.弋阳蓝海村镇银行弋阳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张元强,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6.67%,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2.22%。6.金乡蓝海村镇银行金乡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周小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1.00%。7.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涛,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0.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0.00%。8.平阴蓝海村镇银行平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成瑾,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0.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9.00%。
  九、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二、资本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资本充足,持续发展。围绕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始终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确保满足监管要求和支持业务发展,促进本行业务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优化配置,增加效益。合理配置资本,重点发展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的资产业务,稳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实现风险、资本和收益的相互匹配和动态平衡。
  (二)杠杆率情况
  一级资本净额 38,555,115 38,133,547 37,010,132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500,083,690 504,126,447 497,768,545注:自2024年起,杠杆率相关指标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
  2023年3季度以及2023年末的杠杆率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
  十三、机构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总行、总行营业部及本行各分支机构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总行本部包括金融市场中心等持牌经营机构。
  本行所属子公司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十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对金融改革作出前瞻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对银行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本行将坚持党建统领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围绕“整体提升”年度主题,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持续推动经营发展质效双升。
  (一)推动差异化发展走实走深。聚焦“支农支小”、新质生产力、“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在充分运用好现有优势产品基础上,加快引进和研发特色化新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之间有机结合,丰富合作平台和服务场景,夯实客群基础,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完善差异化机制保障,从组织架构、考核引导、资源配置入手,持续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支持力度;牢固树立“中后台为前台,总行为一线,全行为客户”服务理念,完善总、分、支行之间联动与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效率全面提升,发展合力持续凝聚。
  (二)推进创新与转型破局深化。围绕创新“自下而上”不断涌现和“自上而下”推广应用的发展目标,运用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矩阵式管控的工作方法,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向“数智化转型”深化、“业务集中上收”向“流程整合重塑”深化,实现创新活力持续激发、数据价值不断释放,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效率不断提高。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坚持“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实干为先用好人才、注重实践锻造人才、加强培训塑造人才”一体发力,培育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人才队伍。
  (三)推进风险防控科学有效。按照“未病”“初病”“重病”分类施治原则,着力化解存量、管控增量、遏制变量,通过更加激励相容的考核措施、多元有效的化解手段,持续提升资产质量。压实主体责任,将“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监测、指导、约束、追责、回检等各环节之中,履行好一道防线主体责任、二道防线检查监督责任、三道防线再监督责任,坚决筑牢风险内控防线。坚定夯实合规基础,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制度体系,发挥问责的威慑警示作用,建立合规宣教长效机制,全面营造依法合规的浓厚氛围。
  (四)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切实把人力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坚定落实关心关爱员工“十项措施”,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增强员工归属感、幸福感。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让新时代农商银行价值观和以“法治公平正义”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成为与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和业务发展高度融合、让全体员工高度认可的新文化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十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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