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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00295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12-31
信息来源2023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本行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另一方面,借助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加快壮大,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积聚,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风险与机遇并存。一是我国经济回升向好。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但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相关风险向金融传导压力增大。二是监管态势仍处于从严从紧阶段。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未来,监管机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将全面强化,强监管、严监管态势仍将持续。三是同业竞争加剧、息差收窄成为趋势。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大型银行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大幅改善以往的市场触达与服务层面等劣势,此外存款准备金率和LPR持续下降,导致息差持续收窄成为常态,削弱了中小银行的传统地域优势,业务同质化背景下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机构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政策导向、支农支小及乡村振兴、业务规范、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对银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法规。监管方面,启动新一轮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形成“一行一局一会”新监管格局,强调监管“长牙带刺”,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和市场秩序规范。发展政策导向方面,明确了监管部门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监管导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防范重大风险。
  支农支小及乡村振兴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守市场定位,持续加强对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业务规范方面,对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三个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严格对房地产贷款管理。风险防控方面,对银行风险分类管理、资本监管、案防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等领域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银行资本监管、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推动银行机构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本行认真学习贯彻,将相关规定融入经营管理,不断提升稳健合规发展水平。
  四、总体情况概述
  2023年是本行“固本强基”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本行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的年度工作主题和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夯实主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总体工作呈现发展全面向好、结构持续优化、改革转型纵深推进、风险有序化解的良好态势。
  (一)营运效率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稳定增长。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03.25亿元,同比增长3.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68亿元,同比增长10.82%。实现非利息收入 29.70亿元,同比增长41.10%。非利息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较上年提高 7.59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 0.58%,较上年提高 0.04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3%,较上年提高 0.36个百分点。
  (二)业务规模持续攀升,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4,679.37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2,558.45亿元,吸收存款为 3,055.39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31.45亿元、156.63亿元、192.19亿元,增长7.62%、6.52%、6.71%。报告期末,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 451.75亿元、户数 5.40万户,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51.61亿元、0.06万户。
  绿色贷款余额超过 1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6亿元。普惠型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个人存款余额领先全市同业率先突破 2,000亿元。
  (三)风险防控持续向好,资产质量稳健提升。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为 46.4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6.18亿元,降幅 11.75%,不良贷款率为 1.81%,较上年末下降0.3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额及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 237.96%,较上年末提高 30.33个百分点。
  (四)坚定深化转型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支农支小为主的市场定位,聚焦地方经济发展,紧跟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从组织架构、考核引导、资源配置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大对“三农”、普惠小微的支持力度,业务基础不断夯实。围绕“对外智能化服务,对内数字化管理”两条主线,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重塑数据治理组织架构,推动数字思维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稳步推进人力改革,扎实推进人才盘点等重点工作,激发了全行人员干事创业的潜能和活力。坚持从严治行,优化责任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五、财务报表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分析
  注:1.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2.净利差为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3.净利息收益率为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注:1.指当期平均余额扣除前期平均余额乘以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
  2.指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扣除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乘以当期平均余额。
  3.指当期利息收入或支出扣除前期利息收入或支出。
  (1)利息收入
  本行2023年利息收入为 164.66亿元,较上年减少 1.23亿元,降幅为 0.74%。本行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主要由于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下行、贷款重定价效应、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等因素,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0.29个百分点。
  ①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23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 114.47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 69.52%,较上年减少 4.55亿元,降幅为 3.82%,主要由于 LPR下降带动贷款利率下行,本行加大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的同时,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贷款收益率持续下降,导致贷款利息收入总体下降。
  ②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2023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为 39.22亿元,占总利息收入 23.82%,较上年增加 2.77亿元,增幅为 7.61%。主要由于本行加大债券投资规模,金融投资平均余额较上年增加 147.72亿元,增长14.38%,带动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增长。
  (2)利息支出
  2023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91.10亿元,较上年增加 3.61亿元,增幅为 4.12%,主要由于计息负债平均余额较上年增加 251.85亿元,增长6.40%。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主要部分。
  ①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23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 59.17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64.95%,较上年增加 2.13亿元,增幅为 3.73%。主要由于本行持续推进客群建设,存款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吸收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增加169.48亿元,增长6.20%。同时,本行积极应对存款长期化、定期化趋势,调整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下调存款利率,存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5个 BP。
  ②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本行2023年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为 20.96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23.01%,较上年减少 0.65亿元,降幅为 3.00%,主要由于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0.14个百分点。
  (3)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
  本行2023年净利差为 1.77%、净利息收益率为 1.76%,较2022年均下降0.2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负债端本行加强负债成本管控,负债成本实现持续压降,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资产端受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走低等因素影响,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0.29个百分点,导致净息差及净利差收窄。
  2.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3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96亿元,较上年增加 1.37亿元,增幅为 29.88%。
  主要由于本行代理、托管及债券承销等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表列示:
  (2)其他非利息收入
  2023年,本行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23.74亿元,较上年增加 7.28亿元。其中,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 0.61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增加 4.41亿元。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4,679.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31.45亿元,增幅为 7.62%。
  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资产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等。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 2,453.2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52.43%,较上年末增加 153.77亿元,增幅为 6.69%。主要由于本行紧紧围绕区域内国家战略部署和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实体产业贷款投放力度。
  ①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和垫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和垫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23%。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如下表列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747.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54亿元,增幅为 5.88%。主要由于本行积极践行“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认真履行地方法人银行社会职责,重点加大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等经济主体的贷款投放,用金融力量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②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青岛地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青岛地区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 94.06%。④ 借款人集中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2)贷款质量分析
  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81%,较上年末下降0.3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把新增贷款准入关,新增贷款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对存量贷款分类实施管控,加快风险贷款的压缩退出力度,严防新增不良贷款发生;三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实现了不良贷款平稳有序下降。
  ①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②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注: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④ 按地区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⑤ 贷款逾期情况⑥ 重组贷款⑦抵债资产及其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抵债资产总额为 0.47亿元,计提减值准备 0.47亿元,抵债资产净值为 0亿元。
  (3)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
  本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会计政策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本行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4)金融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账面价值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6.31%。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479.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0.29亿元,增幅为 4.41%,主要由于本行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资产结构,增加了投资基金规模。
  ② 债权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849.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3.57亿元,增幅为 4.12%。主要由于政府债券投资增加。
  ③ 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369.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5.13亿元,增幅为 51.10%。主要由于本行根据债券市场走势,兼顾流动性及投资收益等因素,增加了其他债权投资的债券持有规模。
  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⑤ 金融债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等,账面价值为 255.70亿元。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未包含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第一阶段损失准备。
  (5)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2.主要负债分析
  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负债包括结算及清算款项、递延收益、应付股利及其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 4,288.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05.79亿,增幅为 7.68%。
  (1)吸收存款
  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为3,055.3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71.24%,较上年末增加 192.19亿元,增幅为 6.71%。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2)向中央银行借款
  报告期末,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为 107.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9.48亿元,增幅为 124.41%,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本行持续加大支农支小贷款投放力度,再贷款金额较上年度显著增加。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 39.3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3.88亿元,降幅为 37.75%,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强同业负债管理,降低了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规模。
  (4)应付债券
  报告期末,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789.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80亿元,增幅为4.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行新发行金融债券。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 148.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4.60亿元,增幅为 30.48%,主要原因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增加了卖出回购债券类业务的规模。
  3.股东权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列示:
  (四)分部分析
  报告期,本行业务收支等分部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七、分部报告”。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三)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有关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承担及或有事项”之“6.抵/质押资产”。
  (五)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六)负债质量管理情况分析
  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2023年,本行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青岛农商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完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董事会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负债质量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二是将负债质量管理相关指标纳入限额管理及考核体系,定期跟踪各项指标限额执行情况,提高负债质量水平;三是依托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提前筹划,统筹安排负债业务的来源和结构;四是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科学制定存款定价策略,保持合理的负债成本;五是合理确定投融资计划,多渠道足额融资;六是开展新产品新业务负债质量影响评估,掌握风险管理的主动权。
  2023年,本行负债业务稳步增长,负债来源稳定、结构多样化、成本适当、项目真实,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较强,资产负债业务匹配情况较好,各项指标均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中,流动性覆盖率305.02%,净稳定资金比例136.05%,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的要求。
  (七)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主要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请参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之“5.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请参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承担及或有事项”。
  七、投资状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情况请参阅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财务报表分析(二)资产负债表分析”和“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不存在获取重大股权投资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请参阅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财务报表分析(二)资产负债表分析(4)金融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股权。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698,971 72,561 14,738 (9,122)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引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500,000 1,486,807 554,643 47,431 10,314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1,027,283 109,652 27,570 6,819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221,268 106,805 32,881 6,351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952,713 106,793 30,935 10,249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2,806,321 203,970 101,765 47,204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387,612 122,203 36,561 10,866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879,207 83,567 9,791 (2,309)注:报告期内,无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行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二)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情况。
  (三)主要子公司情况说明
  1.日照蓝海村镇银行
  日照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王立波,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1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0.00%。
  2.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6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张大卫,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2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9.40%。
  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
  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乔卓,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7.78%,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76.66%。4.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正恩,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4.00%。5.弋阳蓝海村镇银行弋阳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张元强,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6.67%,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2.22%。6.金乡蓝海村镇银行金乡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周小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1.00%。7.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涛,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0.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0.00%。8.平阴蓝海村镇银行平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成瑾,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0.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59.00%。
  十、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阅“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三、资本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资本充足,持续发展。围绕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始终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确保满足监管要求和支持业务发展,促进全行业务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优化配置,增加效益。合理配置资本,重点发展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的资产业务,稳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实现风险、资本和收益的相互匹配和动态平衡。
  精细管理,提高水平。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充分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各类主要风险,将资本约束贯穿于产品定价、资源配置、结构调整、绩效评估等经营管理过程,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按照要求,本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一级资本净额 37,010,132 34,934,174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112,185) (106,001)二级资本扣除项目5,579,022 5,393,108二级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充足率
  (二)杠杆率情况
  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报告期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的杠杆率为7.44%,高于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要求。
  一级资本净额 37,010,132 37,639,369 36,579,344 35,843,110 2
  注: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官网投资者关系中的“投资者公告”栏目。
  十四、组织架构图
  十五、机构建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总行、总行营业部及本行各分支机构资产规模和员工人员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总行本部包括金融市场中心等持牌经营机构。
  本行所属子公司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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