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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00298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营业收入 190,555,117.86 492,971,791.38 -61.35% 主要系一方面房地产行业新开工面积减少;另一方面公司为防范回款风险,加强了对承接项目及客户的甄选,销售收入同比下滑营业成本 177,952,439.06 420,520,672.31 -57.68%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 2,205,688.46 4,158,550.25 -46.96% 主要系受房地产行业影响,中标减少导致营销费用相应减少所致管理费用 31,344,055.79 22,407,948.79 39.88% 主要系一方面房产转固增加导致折旧增加;另一方面出于社会责任,报告期内的离职补偿等一次性支出所致财务费用 9,608,937.44 4,655,574.58 106.40% 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15,922,376.31 5,896,715.96 -370.02%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减少所致研发投入 6,415,298.08 18,948,909.38 -66.14% 主要系研发投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388,185.12 63,550,986.25 -224.92%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工程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892,016.24 -140,546,193.88 66.64% 主要系支付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74,789.37 -348,616,772.62 90.08% 主要系去年同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854,990.73 -425,611,980.25 62.21% 主要系去年同期分配现金股利及本报告期收到工程款减少所致其他收益 298,264.39 620,817.23 -51.96% 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投资收益 8,828,052.16 6,301,022.29 40.11% 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840,258.43 224,694.44 -2,699.20% 主要系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 -25,647,721.88 7,680,025.62 -433.95% 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 2,829,039.56 9,893,821.66 -71.41% 主要系合同资产对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冲回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3,375,986.21 -356,228.18 -847.70% 主要系处置资产发生的损失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①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质押的大额存单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66,000,000.00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673,615.18元)。 ②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522.2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39.39元)的银行存款存放于中国银行西宁市胜利支行账户,本公司人民币11,890.6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99.50元)的银行存款存放于 招商银行济南黄金时代广场支行账户,本公司人民币 5,925.8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269.62元)的银行存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青秀支行账户,本公司人民币6,277.21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266.06元)的银行存款存放于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本公司人民币5,707.8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891.92元)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账户,因户内资金专项指定使用的约定,不可随意支取。③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1,748,078.01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54,154.93元)的银行存款因作为保函保证金而被限制用途。④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89,797.0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1,410.92元)的银行存款因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而被限制用途。⑤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19,717,870.4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410,024.51元)的银行存款因作为应付票据支付业务保证金而被限制用途。⑥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3,270,669.01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273,213.16元)的银行存款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注2:(1)于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93,964.1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109,140.78元)的固定资产为公司根据《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申购的人才保障住房,该房屋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居住,申请租住人才用房的公司员工需满足上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配租条件。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活动;信息咨询服(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新设 30,000,000.00 100.00% 自有资金 无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082,000.00元,扣除应承担的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②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4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972.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2,098.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其中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3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8.00万元。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66367_A01 号)验证确认。②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2.1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406.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66.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其中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03.2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3.00万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用”的原因)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 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 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此次变更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根据业主方对相关项目的装修需求变化,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 I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 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 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 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前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2,051,119.45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9,941.98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 2,08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总部建设项目 总部建设项目 15,975.70 50.54 2,103.72 13.17%2025年12月31日 0 不适用 否研究院建设项目 研究院建设项目 14,793.83 25.94 8,051.38 54.42%2025年12月31日 0 不适用 否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9,775.71 353.10 7,023.60 71.85%2025年12月31日 0 不适用 否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1、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实现募集资金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等因素,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由此也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已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业主方新的年度战略分配调整及装修需求变化,以及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并经公司与业主方友好协商,公司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中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三标段”。此次变更已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业主方对相关项目的装修需求变化,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 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 I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 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此次变更已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人持有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持续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 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 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 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此次变更已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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