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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4、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 1,592.57万元,同比下降3.35%。其中职工薪酬费用 445.30万元,同比下降13.09%, 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为 27.96%;办公运营费用 150.07万元,同比增长1.23%,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为 9.42%;广告宣传费840.14万元,同比增长7.6%,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为 52.75%,主要系本报告期品牌宣传及市场营销费用增加所致;服务费 89.58万元,同比下降40.57%,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为 5.62%,主要系本报告期品牌策划、市场监测、代理服务等费用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主要为品牌宣传及市场营销费用 450.47万元,展位费 220.04万元,线上推广及其他费用169.63万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较为充裕,在公司募投项目有序投入,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82,054.80 2.56% 主要系计提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公司目前资金规模相对较为充裕,在公司募投项目有序投入,性。营业外收入 44,793.12 0.09% 主要系收到的快递赔付及废品收入 否营业外支出 102,058.85 0.20% 主要系捐赠支出 否资产处置收益 566,011.33 1.13%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否其他收益 3,802,616.83 7.59% 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 否信用减值损失 1,850,804.34 3.70%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一年内到期的 定期存款所致 致 应收票据 2,168,758.73 0.12% 2,273,418.18 0.13% -0.01% 无形资产 49,287,442.16 2.71% 51,058,706.41 2.82% -0.11%长期待摊费用 2,312,472.39 0.13% 2,978,568.21 0.16% -0.03%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6,513.43 0.25% 6,167,921.06 0.34% -0.09%应付账款 20,765,639.20 1.14% 16,060,770.66 0.89% 0.25%应交税费 4,641,344.90 0.26% 7,283,222.67 0.40% -0.14%其他流动负债 1,177,352.56 0.06% 1,421,407.57 0.08% -0.0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889.46 0.03% 1,749,430.84 0.10% -0.07%其他流动资产 15,405,174.49 0.85% 15,197,020.23 0.84% 0.01%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受限的货币资金为保证金,金额 3,050,000.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93.1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274.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于2020年7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4,434.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406.08万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77.87万元。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3.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9.7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90.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6,063.2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4,415.21万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650.2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 产 30 吨乳 酸菌 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 10吨即食型乳酸 否 8,989.05 8,989.05 8,989.05 8,990.司会同厂区设计机构对厂区布局、建筑坐落和产线排布等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迭代,使得施工进度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2、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由于2023年冬季气候较为寒冷,本项目收尾阶段施工进度和设备调试进展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已于2024年 6月末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进入收益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在青岛莱西市建设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项目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原募投项目中“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房产及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由于原募投项目中两个生产型项目定于青岛莱西市实施,研发型项目定于北京市顺义区实施,而公司现有的生产研发办公场所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呼和浩特市和金华市。一方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使公司的异地管理成本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研发和生产的分离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在食品配料和益生菌领域的研发生产协同。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利用工业用地约 349.1亩,投资建设包括食用益生菌制品、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以及研发中心、办公楼和学术交流中心等配套设施。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内蒙科拓的基础上,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乳酸菌研发公司为其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适用 1、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145.9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8,460.38万元,其中:年产 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 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8,460.38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15.0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2、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16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2,935.4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935.48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3,492.7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食品板块 研发生产 年产 10,000吨 77,771.55 6,692.86 16,820.15 21.63%2025年06月 30 不适用 否基地项目 食品配料生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日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 14,947.78 1,002.47 14,186.36 94.91%2024年06月30日 不适用 否合计 -- 92,719.33 7,695.33 31,006.51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年产 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和“年产 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于2018年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由公司当时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九和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青岛莱西市建设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项目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原募投项目中“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房产及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由于原募投项目中两个生产型项目定于青岛莱西市实施,研发型项目定于北京市顺义区实施,而公司现有的生产研发办公场所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呼和浩特市和金华市。一方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使公司的异地管理成本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研发和生产的分离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在食品配料和益生菌领域的研发生产协同。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利用工业用地约349.1亩,投资建设包括食用益生菌制品、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以及研发中心、办公楼和学术交流中心等配套设施。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 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 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已于2020年竣工达产且经营效果良好。随着消费者对健康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益生菌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业务需要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以不断建立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由于本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面积均较大,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会同厂区设计机构对厂区布局、建筑坐落和产线排布等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迭代,使得施工进度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由于2023年冬季气候较为寒冷,本项目收尾阶段施 工进度和设备调试进展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已于2024年 6月末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进入收益期。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增长15.48%、实现净利润 39,479,845.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业务增长。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5月08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不 不适用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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