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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00220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目,未发生相关研发支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97,119.62 -8,140,636.38 -67.03% 与上年同期相比结算回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4,002.98 -2,074,885.35 -193.22% 与上年同期相比购置固定资产金额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409.57 2,012,018.02 -82.93% 与上年同期相比融资额减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37,713.03 -8,203,503.71 -135.73%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应收票据质押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银行质押作为还款增信的应收票据共计117.00万元。 (2)应收账款质押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23年7月6日、2023年10月7日、2024年3月1日与昆仑银行签订了《油企通业务融资合同》,约定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进行质押,并取得银行融资 720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因上述业务形 成的借款余额为 5669.6万元。 (3)保证 2023年6月16日,准油运输与新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20万元,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为准油运输该笔贷款提供担保。2023年8月11日,准油运输与乌鲁木齐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金额600万元,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准油运输该笔贷款提供担保。2023年9月22日,准油运输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油运输该笔贷款提供担保。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2500万元,中小融担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与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与中小融担公司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以6套连续油管作业车和克拉玛依区红山小区2处房产提供反担保。2024年6月13日,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中小融担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与新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与中小融担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准油运输 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6,508.15万元,净资产3,791.32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04.20万元,实现净利润-285.94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结算回款较慢,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准油建设 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198.45万元,净资产676.17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58.58万元,实现净利润-49.61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准油建设相关四项资质已转移办理完成实现收入。 (3)能安智慧 截止2024年6月30日,能安智慧与目标客户进行了业务推广、技术交流,但尚未签署业务合同,未实现收入,上半年租赁办公场所、聘用销售人员等发生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发生亏损10.27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与因士科技、员工持 股平台共同成立子公司。其中“员工持股平台”为实施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平台,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准油建设担任,持有 1%份额;公司时任董事长和因士科技总经理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有限合伙企业 49.5%份额,代全体激励对象持有激励份额,后续在所设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确定后,将且应把所持份额转让给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并由其实缴到位。2021年 2月,该员工持股平台“宁波能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准油建设已实缴出资 3万元,完成出资义务。截至目前,该合伙企业除参与设立控股子公司能安智慧外,未开展其他业务。2024年7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能安合伙转让股权并清算注销的议案》,能安合伙将所持有的能安智慧 30%股份(尚未实缴)以 0元对价,按照 4:3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本公司和因士科技,转让完成后能安合伙清算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清算注销能安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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