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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行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统计运营部联合生产部、采购部根据物料的生产需求量及库存量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物料采购。采购部门根据物料需求开发和选择供应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供应商评审,将符合评审要求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日常采购执行过程中,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提交公司审计部对外公开招标,大部分采购物资通过公司对外招标系统进行统一招标,部分物料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外购部件、金属外协铸造件、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均为市场化产品,市场供应充足;此外,公司基于合理配置生产资源、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以及专注于核心工序生产等方面的考虑,将铸件、热镀锌、钢支架、外包装等工序予以外协。公司外协加工部件均有三家以上主要供应商,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定,合理分配外协加工份额给各供应商,保证生产供应的稳定性。 2、生产模式 (1)输变电设备业务 公司输变电设备业务基本上采用的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各设备类子公司负责对应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测及售后等环节。生产环节上公司主要集中资源于产品生产制造的核心工艺环节,部分产品中加工难度较低、工艺成熟的加工环节委托外协单位生产,采取“自主生产+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同时,由于高压输变电设备在结构设计、产品参数等方面均具有较为明显的定制化特征,在组织排产方面,公司原则上采用订单式生产的模式,但由于部分产品及半成品作为通用件亦可进行标准化生产,针对部分产品和半成品,公司亦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采用“提前备货”的生产模式,备有合理库存。 (2)电力设计和工程服务业务 公司电力设计和工程服务业务的作业模式相对独立。电力工程设计业务的作业模式主要为公司根据客户委托对送变电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主要分为初步可研、可行性研究和估算、初步设计和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六个阶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作业模式主要为根据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送电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要分为初步准备、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电气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订单获取方式以参加招标为主、“一单一议”协商合作的订单获取方式为辅。面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其他重点发电、用电端客户的输变电设备业务以及大部分电力设计及工程服务,公司均需履行相关的投标程序,中标后方能取得相应的销售订单。此外,对于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或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前期销售人员与客户主动接洽,取得相关项目及产品采购需求,完成前期调查研究,并通过内部项目评审及产品质检后,直接接受客户采购请求或委托,签订业务合同或销售合同。公司设有销售部门(销售公司)负责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以营销办事处的形式,实行分片管理的营销体系,进行属地化业务开拓和客户维护工作。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公司输变电设备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受电网投资建设增速,下游市场需求旺盛的影响,以及公司新产品和新市场不断取得突破,订单持续增长。本报告期,公司输变电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017.53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 94.64%,同比增长12.22%。受产品设计优化,自制率提升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影响,输变电设备产品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2.9%。在电力工程设计与工程服务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并通过调整长高华网管理架构、减员增效等方式积极控制成本,积极改善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32%,营业成本下降3.51%。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29亿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21亿元,同比增长42.84%。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变动金额-747,082.11元为本期收到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回部分投资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气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抵押,剩余 4586万元本金及利息。合计 118,437,358.61 69,525,175.76 1、2015年 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位于宁乡金洲新区工业区金洲大道东 018号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气”)、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三方经过商洽,将公司位于宁乡金洲新区工业区金洲大道东018号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宁(1)国用(2013)第 210号,土地面积:198,949.90平方米,国有土地证号:宁(1)国用(2013)第 209号,土地面积:56,611.10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89号,使用面积:6,714.98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4011290号,使用面积:12,418.91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1号,使用面积:14,987.46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2号,使用面积:8,158.22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3号,使用面积:12,418.91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4号,使用面积:272.63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5号,使用面积:1,955.26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4011296号,使用面积:17,537.99平方米)作为抵押物为国开发展基金投资长高电气的名股实债本金及利息作担保。 2、2016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的议案》和《关于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了公司撤销原来与长高电气、国开发展基金三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改由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抵押物为公司位于宁乡金洲新区工业区金洲大道东 018号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变更协议,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与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委托担保协议书及保证反担保合同。截止至报告期末,国开发展基金投资长高电气名股实债本金及利息剩余 4586万元尚未归还。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期 自建 是 电力设 备 4,739,9 91.50 4,739,9 91.50 募集资 金+自 有资金 1.30 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和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 暨开展金洲生产 基地三期项目建 设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 37) 望城生 产基地 提质改 造项目 自建 是 电力设 备 444,510 金 0.16 基地提质改扩建 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 05) 长高绿 色智慧 配电产 业园项 目 自建 是 电力设 备 16,506, 700.00 21,655, 054.60 自有资 金 10.21 绿色智能配电产 业园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38) 合计 -- -- -- 21,691,201.50 26,839,备注: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均为公司2024年1月13日对外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报告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详见本节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期项目,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0合计 -- 37,585.47 36,398.9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 12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结项,将“总部技术中心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6,256.60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结息后,实际转入 6,289.01万元),尚余 746.71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总额为 195.59万元,其中:支付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应付未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113.94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81.65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1.4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29,97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871.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450.7万元)。其中 632.77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保证金,6.65万元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6,232.13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因) 1、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其经济效益难以单独、准确度量。 2、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前期投入阶段,暂无收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项目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同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总部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按照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标准建设总部技术中心。总部技术中心采用自建的方式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采用自建的方式实施该项目,目的是整合公司资源,集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才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加强人才管理,发挥集团优势建立国家级技术平台和试验中心。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是在贵阳、重庆、广州三地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实施的目的是适应公司从传统输变电设备生产企业向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在全国重点区域建立运营中心用于输变电设备产品的销售以及电力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上述三地在原有营销办事处的基础上实施运营中心建设,后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爆发,项目实施暂缓。公司根据配网市场呈地域分散性的特点,积极调整营销及管理策略,加大配网市场开拓力度,将输变电设备业务营销渠道由省级市场逐步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市场;公司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等业务通过在重点省份设立分院来开展,输变电设备业务和电力设计、工程业务不再进行整合。基于上述营销策略,广州、贵州、重庆三地原有营销办事处已基本满足当前公司在三地的业务发展需求,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有区域运营中心建设方案。截止至本公告日,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已投入募集资金 3,418.2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669.63万元,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将其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677.28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及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适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情况 90,732,288.32元。详见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可以结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6,547.48万元,尚余 746.71万元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4,611.73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金洲生产 基地三期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1677.28万元)。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压电器;销售机电产品等 18500万元 840,476,49907 74,742,818.53 65,018,435.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设备、高压电器元器件系列产品等 10000万元 269,653,97721 16,684,327.58 14,415,216.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成套电器等电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0000万元 232,356,95737 17,621,949.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总包等 10000万元 159,010,95621 28,938,165.程业务;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设 1010万元 239,974,02499,263,079.60 7,226,800.98 1,408,435.62 1,443,447.5计、咨询等高股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输变电设备类子公司长高开关、长高电气、长高成套、长高森源本报告期均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91%、17.61%、14.08%、0.27%;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39.65%、21.97%、53.12%和 10.30%。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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