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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60133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2024年2023年 增减变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1) 1. “-”为金额少于50万元,下同。 2. 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第三节 (1) 1.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四)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净利润及于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2023年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2023年 增长57.7%。 4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品月继续率为85.6%,同分点。 上半年新业务价 +12.0pt +57.7% 2,474 挑战,公司深入贯彻党,围绕“以客户为中心”劲,续期基盘稳固,业务首年保费收入185.90亿续优化;续期保费收入7年末增长7.1%;上半年新3个月继续率为95.0%,1-6月退保率为0.9%,上半年继续率及1.1% -0.2pt+5.8pt79.0% +6.6pt 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 2,042 1,756 16.3%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2.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下同。 1、 按渠道分析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个人寿险业务 ① 个险渠道 2024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坚持以价值为核心,保持期交增长,大力推动长年期业务转型,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绩优队伍建设,出台新《基本法》,以优增为重点,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启动“XIN一代”计划专项队伍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基础管理,促进核心业务稳健增长。 个险渠道上半年实现长期险首年保费84.9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82.62亿元,同比增长4.1%。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13.9万人,月均合格(1) (2) (1) 人力 2.7万人,月均合格率 18.2%;月均绩优人力 1.85万人,同比基本持平,(2) (1)月均绩优率 12.5%,同比提升2.3个百分点;月均万C人力 0.47万人,同比增长(2) (3)19.0%,万C人力占比 3.2%,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 1.04万元,同比增长28.3%。② 银保渠道 2024年上半年,银保渠道持续推进核心渠道、重点渠道、潜力渠道建设,总部合作全面覆盖,机构布局优化完善;强化绩优队伍建设,推动持续绩优增长;积极探索客户经营模式,强化中高端客户经营;业务发展以传统型保险为主,逐步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不断深化业务的期交化、长期化转型。银保渠道上半年实现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收入71.44亿元,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71.7%,较上年同期提升34.3个百分点;续期保费180.00亿元,同比增长58.1%。注:1. 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月均绩优人力、月均万C人力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度合格人力(绩优人力、万C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3,000元、10,000元)的营销员人数。2.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绩优率、月均万C人力占比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 +月末规模人力)/ 2]}/报告期月数。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期交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2) 团体保险业务 2024年上半年,团体渠道全面深化转型发展,围绕“改善客户结构、建立盈利模式、服务国家战略”三项关键任务,以“客户为中心”打造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力大中企业客户、国央企客户开拓;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求,助力重点领域企业发展;同时不断提升渠道专业化经营能力,促进效益改善。公司持续落实国家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要求,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上半年,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1.41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66.7%。2024年上半年,公司承保25个惠民保项目,覆盖客户超过第三节 (1) (1)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88.32亿元,同比减少8.4%,以上各类保险产品保费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按机构分析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56.9%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 业务品质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2024年2023年 增减变动 个人寿险业务继续率 (1) 注: 1. 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第三节 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业绩 8,256 9,003 -8.3% 2024年上半年,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8.3% ,其中保险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9%,主要由于合同服务边际摊销同比减少;保险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3.8%,主要受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净额、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变动以及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比减少的共同影响。 6、 保险合同负债分析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分析 2024年上半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较上年末上升3.0%。 (二) 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同比5.0%的增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但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更为复杂,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投资资产总额14,389.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0%。 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始终遵循稳健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战略资产配置层面以久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压舱石,满足资产负债匹配要求,同时辅以均衡的权益类资产配置,以提高长期投资回报。战术资产配置层面,今年以来根据权益和利率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结构,积极把握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的交易机会,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2024年6月末,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超5,500亿元。 第三节 (2) (2) (3) (4) (5) (6) (7) (8) 1.2023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已根据新监管规定重述。 2.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 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6. 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投资收益情况 (6)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2024年2023年 增减变动 (1) (2) (3) (4) (5)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综合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5.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6.2023年1-6月投资收益已根据新监管规定相应重述。 第三节 上述2022年1-6月数据的会计准则口径为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2023年1-6月及2024年1-6月数据的会计准则口径为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 3、 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大部分为贷款类债权,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和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涉及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一二线城市核心国有企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1,285.0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84.46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8.9%,较上年末下降2.8个百分点。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资产质量优质,风险较低。 (1) 评级情况 扣除无需外部评级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基本为AAA级,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2) 投资组合情况 其他包括私募股权、股权计划、理财产品等。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主要管理机构 (三) 利源分析 (1) (2) 承保财务损益 (25,149) (17,584) 43.0% 1. 总投资收益净额=总投资收益-利息支出。2. 承保财务损益包含承保财务损失和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第三节 (1) (1)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二) 流动性分析 1、 资产负债率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减少。 2024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3%,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2024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净流出,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本期是净流出而上年同期是净流入。 3、 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保户和合同持有人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59.91亿元,定期存款为2,680.43亿元。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债券及债务、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投资11,082.46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保单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税金的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第三节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9、11和12,其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四) 保险保障基金的计提情况 保险保障基金的计提依据及金额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28。 (五)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涵盖了大部分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需要,合理确定自留额和分保比例。本公司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以保证再保业务安全性的同时获得优质的保障和服务。再保险接受人的选择标准是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财务实力、资信状况、价格水平、技术实力、核保理赔政策的一致性及服务水平等因素。目前,本公司分保业务的主要合作伙伴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理业务新华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 5,000 100% 8,104 5,300 (18)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合肥后援中心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3,200 100% 2,578 2,410 (62)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海南养老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发服 1,908 100% 1,045 1,039 (12)务;洗浴服务;食品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诊所服务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健康科技 餐饮服务;住宿;销售食品;技术开发; 1,843 100% 1,740 1,728 (25)职业技能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外);人力资源培训;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 第三节 新华健康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 1,127 45% 1,117 735 (17)息咨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会 议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工艺品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外卖递送服务车场管理;设备安装、维修;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代收居民水电费;销售食品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休闲观光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家宴服务;洗染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五、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6。 三、 主要假设 在确定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本公司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环境下持续经营,目前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关于价值评估相应负债和要求资本的计量方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不变。运营假设主要基于本公司经验分析的结果以及参照中国寿险行业的整体经验,同时考虑未来期望的运营经验而设定。因此,这些假设代表了本公司基于评估日可以获得的信息对未来的最优估计。 (一) 风险贴现率 本公司采用9.0%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二) 投资回报率 假设非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4.5%,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6.0%。这些假设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投资回报水平设定。 (三) 死亡率 采用的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 (四) 发病率 采用的发病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发病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考虑发病率长期恶化趋势经验而定。发病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百分比。 (五)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采用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以及对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和交费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六) 费用 采用的单位成本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实际费用经验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对于每单费用,假定未来每年2.0%的通胀率。 (七) 佣金与手续费 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本公司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设定。 第四节 1. 内含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2.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四节 内含价值 1. 用来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207.49亿元和361.33亿元。 2.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3.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 用来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207.49亿元和361.33亿元。 2.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3.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四节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2项至第10项的说明如下: 2. 新业务价值为保单销售时点的价值。 3.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和有效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的期望回报。 4.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包括死亡、发病、失效和退保、费用及税等)与期初假设间的差异。 5.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的差异以及市场价值调整等的变化。 6.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运营假设的变化。 7.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经济假设的变化。 8. 注资及其他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9. 其他项目。 10. 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第四节 内含价值 六、 敏感性测试 第四节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2-27 2024-2-28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6-28 2024-6-2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准不低于《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在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特定查询后,公司确认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所订的行为守则。 二、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7.98亿元,按每股0.8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并于2024年8月9日发放股利。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每股0.54元(含税),总计约16.8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 待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两个月内实施派息。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一) 董事情况 1. 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杨玉成,执行董事张泓,非执行董事杨毅、何兴达、杨雪、胡爱民和李琦强,以及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和郭永清,共11名董事构成。 2. 变动情况 胡爱民董事自2024年3月起兼任中钢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 监事情况 1. 监事会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监事会由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刘德斌,股东代表监事余建南,职工代表监事刘崇松和汪中柱,共4名监事构成。 2. 变动情况 无。 第五节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五、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 (1)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与本公司(寿险总公司、35家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共有30,221人。 本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市场人才竞争需要,参考行业同类企业水平,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本公司按照国家要求,为员工提供各项社会基本福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同时,为员工提供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项福利待遇,满足员工群体对福利多样化的需求。 2024年,公司干部员工培训工作围绕学习型组织和服务赋能型组织建设,聚焦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目标,分层分类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及党性教育、领导力、通用能力、专业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项目,培养造就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 上半年,公司个险渠道组织培训班近万个,培训超过60万人次,人均学习时长46小时,同比增长37%;76万人次参与智能系统训练,总时长超167万小时。 注: 1. 主要子公司指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第五节 第六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三) 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1. 公司持续开展“新华保险关爱全国环卫工人大型公益行动”。截至6月30日,该项目已覆盖全国186个城市,向94万余名环卫工人赠送每人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自2017年8月开展项目以来,累计惠及环卫工人超505.4万人次,已完成项目理赔428例,支付理赔金共计3,823万元。 2. 为响应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公司依托公益基金会开展“新心相伴 ·救在身边”急救能力建设公益项目。截至6月30日,该项目已为济南、杭州等多个城市的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捐赠了50台“应急救护一体机”,此外,还面向急救设备受捐地区的周边群众开展了30余场急救普及公益培训,该项目获评“金诺‧金融品牌年度社会公益项目”奖。 3.2024年上半年,为培育新时代青少年的自救互救能力,公司通过公益基金会启动了“少年急救官”公益项目,在北京、重庆、大连等18个大中城市开展了33场活动,共计1,000余名青少年参加。 4.2024年上半年,公司志愿者团队总人数达到34,709人,志愿者团队围绕“关爱环卫”“应急救护”“乡村振兴”“助力双碳”“敬老爱幼”等各类主题开展志愿活动2,113次,服务时长达46,288.5小时。 第六节 第七节 重要事项 四、 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 本公司与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与上交所监管规则下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 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则下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资金运用类、服务类、利益转移类、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在以上关联交易中,本公司没有对关联方进行任何利益输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识别、审议、披露、报告。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则下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五、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 (一) 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本公司带来利润达到本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亦无需披露的贷款、财务资助事项。 (二)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三) 本公司资金运用采取以委托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目前已形成以委托新华保险系统内投资管理人为主、认购外部管理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投资管理体系。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含基金公司、券商资管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投资管理协议,通过投资指引、动态跟踪沟通、考核评价等措施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 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六、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七、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八、 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持续正常履行中。 第七节 第八节 一、 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一、有 限售条件 - - - - - - - - - 股份二、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 境内上市 - - - - - - - - - 的外资股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二、 证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证券。 三、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第八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行动关系的说明 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 科华天元(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5,500,000股。中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通业务情况说明 基金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合计持有公司6,331,4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0%,转融通出借2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期末不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3.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二)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09%,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 (3) (3) (3) (4) (4) 第八节 第八节 1. 以上所披露数据主要基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 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3. 郭广昌先生透过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复星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Fidelidade-Companhia de Seguros, S.A.及其他彼等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4. 根据上述披露,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及透过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503,3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及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5.85%,共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03%。除上述披露外,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五、 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董事长杨玉成先生,总裁张泓先生,临时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二、 信息披露索引 注。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 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千鲁一般风险准备 15,216 15,216 15,182 15,182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中期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一、 营业收入 55,591 48,943 55,056 47,934 二、 营业支出 (43,638) (38,208) (43,531) (38,157) 三、 营业利润 11,953 10,735 11,525 9,777 五、 净利润 11,085 10,795 9,980 9,286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 (23,469) (8,642) (23,615) (8,5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23,469) (8,642) (23,615) (8,557) 七、 综合收益总额 (12,384) 1,338 (12,820) 7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386) 1,336 / /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 收结构化主体少数股东投资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76 48 88 45 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3) 25,991 18,586 22,007 16,50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银行批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本为人民币5亿元。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股本)增至 人民币12亿元和人民币26亿元。于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40,000股,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2,586,600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1.20亿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中关村延庆园)。本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中期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本公司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情况请参见附注6。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因此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除附注4所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中期财务报表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一致。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依规定采用解释17号,其对本公司本会计期间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时所作出的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的主要依据与本集团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表所作出的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的主要依据一致。 6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简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服务新华家园养老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1) 新华养老运营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2) 合肥后援中心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养老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融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浩然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康复医院注1 于2024年1月10日,本公司向新华养老运营支付增资款人民币30百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新华养老运营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95百万元。注2 于2024年1月31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人民币210百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2,740百万元。除上述变动以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没有其他重大变化。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3) 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14。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 (2)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职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等共计人民币2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百万元)。 (3)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26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8百万元)。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第三阶段 (1) 对于不以短期的价格波动获利为投资目标,而是以长期持有为投资目标的权益投资,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并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本集团本期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出售。 (3) 本期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股息收入为人民币314百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59百万元)。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保险合同负债 保险合同按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分析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未到期责任负债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对不受基础项目回报影响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的即期折现率为2.09%-4.70%(2023年12月31日:2.70%-4.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分出再保险合同按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的分析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元共同发起设立鸿鹄志远,以进一步增加符合公司投资策略的长期投资资产。于2024年2月2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并于2024年3月1日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按照鸿鹄志远公司章程约定,本公司与中国人寿共同控制鸿鹄志远,因此本公司将鸿鹄志远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鸿鹄志远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5百万元。本集团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除中国金茂在香港上市外,其余均未上市交易。中国金茂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股港币0.62元。管理层进行减值评估后认为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重大减值。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2023年12月31日:同)。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存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前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2)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如下: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于2024年6月30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本公司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于2020年5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30%,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30%。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3年11月6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40%,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40%。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4年6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6月20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27%,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3.27%。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本。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20 其他综合收益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51,093) (30,078) (1,193) 7,802 (23,469) (23,469) - (74,5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36,518) (19,230) (205) 4,860 (14,575) (14,575) - (51,093) 21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于2024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798百万元,以每股人民币0.85元(含税)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2,652百万元。 于2023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114百万元,以每股人民币1.08元(含税)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3,369百万元。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1) 本集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 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的相关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 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依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1) 经营分部 (a) 传统型保险 传统型保险指不具有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传统型保险主要包括传统型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与传统型保险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传统型保险列示。 (b) 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与分红型保险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分红型保险列示。 (c)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万能型保险业务、本集团的投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投资收益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保险合同的固定及可变费用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投资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其他应收款(除预缴税金外)、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资产、应交税费、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其他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一、 营业收入 33,060 19,661 3,272 (402) 55,591 二、 营业支出 (21,589) (18,917) (3,534) 402 (43,638) 分出保费的分摊 (980) (1) (7) - (988) 税金及附加 - - (52) - (52)业务及管理费 - - (1,290) - (1,290) 四、 利润总额 11,471 744 (287) - 11,928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732 - 732 折旧和摊销费用 (637) (114) (124) - (875)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二、 营业支出 (22,588) (12,641) (3,347) 368 (38,208) 分出保费的分摊 (1,199) (3) (1) - (1,203) 税金及附加 - - (53) - (53)业务及管理费 - - (1,633) - (1,633) 四、 利润总额 10,252 1,459 (995) - 10,716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898 - 898 折旧和摊销费用 (510) (210) (258) - (978)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a) 本公司的子公司; (b)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c)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d)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 (e)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6。 (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14。 (4) 其他重大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基金”)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间接控制的公司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5)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本集团与其他重大关联方的交易 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投资管理费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率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其他全部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确定。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5)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与重大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关联方名称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经审计)其他债权投资 (5)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于2024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中期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计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2) 承诺事项-作为出租人 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1年以内(含1年) 258 2111年至2年以内(含2年) 172 1252年至3年以内(含3年) 120 693年至4年以内(含4年) 99 394年至5年以内(含5年) 79 32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对外投资承诺。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赔付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来说,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保险事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离实际结果的可能性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康保险,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会对上述业务的保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效的再保险安排形式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基本涵盖了主要的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b)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保险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等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对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会计部和精算部等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定期存款和债权型投资。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由于本集团销售的大部分保单都包括对保户的保证利益,因此也使本集团面临该方面的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的大部分股权型投资对象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持有以美元、港币、欧元或其他货币计价的银行存款、债权型投资和股权型投资。 对已识别的汇率风险,本集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综合内外部分析情况,确定风险等级,以确定不同的防范措施;(2)评估其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内对境外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采用外汇风险暴露分析等方法,评估汇率变动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及(3)根据汇率风险的等级及影响,并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综合评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金融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针对信用风险,主要采用信用级别集中度作为监控指标,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 为应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集团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执行严格的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在投资指引中明确规定投资品种的会计分类,避免高信用风险资产进入债权投资分类;(3)监测债券市场价值,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提高预见性。从交易对手看,本集团面对的交易对手大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风险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合同条款和还款记录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集团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输入值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这些输入值来自于本集团开发的统计模型、历史数据,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大部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信托计划均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或抵押作为还款来源。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均是国内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来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所持有的投资,由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产品和企业年金产品等,该管理服务费在其他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e) 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本集团运用一定的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协调管理资产与负债,使用技术包括情景分析方法、现金流匹配方法及免疫方法等;本集团通过上述方法多角度了解存在的风险及其中复杂的关系、考虑未来现金流支付时间和额度,以及结合负债属性,综合动态管理集团资产与负债和偿付能力。本集团采取第十节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续) (3) 资本管理 本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现在及未来的管理使得本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的要求,以满足法定最低资本监管并确保本公司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能够持续地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实际资本为原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差。 本公司通过定期监控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间是否存在缺口,并通过对业务结构、资产质量及资产分配进行持续的监测,在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下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如下: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原中国银保监会综合保险公司的可资本化风险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四类难以资本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整体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2024年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A类。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及其他负债等。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参数,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的估值方法。可观察的参数,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参数,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第二层级,其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参数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参数,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为人民币债券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被分类为第三层级。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估值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和可比公司法等。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如有必要,将根据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对评估模型作出调整。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a)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情况本集团以导致各层级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时点。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主要受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可以获得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的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56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 (i)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部分限售股解禁后可获得计量公允价值的活跃市场报价信息,其公允价值从第三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2024年6月30日 重要的不可观察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未经审计) 公允价值 评估模型 输入值 输入值范围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1 亚式期权模型 流动性折扣 1.05%~8.6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票 69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信托计划 9,893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25%~4.49%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 3,417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00%~4.21%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 1,027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62%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权计划 16,343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88%~5.5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未上市股权 7,343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私募股权基金 12,967 基金净值法 净资产 / 净资产越高,公允价值越高小计 51,060其他债权投资-信托计划 12,02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33%~7.34%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 9,94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44%~4.79%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 685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1.94%~4.42%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小计 22,66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未上市股权 20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小计 20 第十节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续)2023年12月31日 重要的不可观察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经审计) 公允价值 评估模型 输入值 输入值范围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277 亚式期权模型 流动性折扣 1.68%~9.6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票 76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信托计划 10,41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15%~7.23%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 3,400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8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 1,024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6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权计划 12,139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54%~5.6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未上市股权 7,629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私募股权基金 13,315 基金净值法 净资产 / 净资产越高,公允价值越高小计 48,278其他债权投资-信托计划 15,645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33%~8.68%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 11,57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86%~6.56%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 1,610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08%~5.3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小计 28,83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未上市股权 19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小计 1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4年6月30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活跃的 重要的可观察 重要的不可观察 根据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1,685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0.54元(含税)。上述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40 财务报告的批准本中期财务报表于2024年8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New China Insurance Tower, A12 Jianguomenwai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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