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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2023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3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既定的经营目标,强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完善和拓展销
  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发展势头良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60,328.7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42%;实现营业利润 35,39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69.41万元,同比增长26.31%。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二)新能源电站持有运营持续贡献稳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持有运营光伏电站 699.04MW,持有运营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实现发电收入 34,961.26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4.63%。公司结合国内外日益广泛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的需要,开发出云平台分层分布式光伏发电智能控制系统,集发电能力预测、电网辅助服务、发电效能分析、组件健康状态监测、故障预警、日常运行报表等功能于一体,广泛服务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日常运营管理。公司的独立项目运维团队,通过公司研发的光伏运维云平台,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各电站的实时负荷、发电量和重点生产指标等,包括全体电站整体情况和各电站情况分层监控,管理各电站生产全过程,保证经营结果可控,通过精细化管理保障发电量,增加光伏业务附加值,提升经济效益,逐步实现运维队伍的创收,为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的可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和有力的保障。
  (三)光伏储能联动发展,布局打造产业闭环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和经营需求,以新能源行业多年深耕为基础、国资赋能为保障,产业发展为契机,持续着力风电、
  光伏、储能板块市场结合重要合作方优势互补,重点为产品研发、项目开发、解决方案和 EPC工程,管控好风险,保持稳健、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新能源业务聚焦“大客户开发+渠道拓展”模式,以新能源项目开发、EPC工程、储能、逆变器等关键设备销售为主要业务,坚持风-光-储核心业务并举战略,基于高质量协同发展理念推广源网荷储一体项目,全面布局广东、广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新疆等地风电、光伏开发项目、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持续优化重点区域开发体系、加强项目储备与资源转换,保持稳健发展步伐,公司还与三峡新能源、大唐、国电投、国电、南方电网、国网新能源等一大批优质客户达成项目合作,并开工建设桂林交投、东风小康汽车、昌吉木垒、河北康保等多个重点新能源项目,并承接广州发展梅州零部件产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该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容量规模 9,716.15kW。
  2023年上半年度,光伏系统集成及逆变器业务收入 76,457.13万元,同比增长262.38%。公司基于 UPS技术赋能 PCS产品,储能产业布局历史悠久。基于公司对电源技术、电网属性的深刻理解,公司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储能产品进行设计,针对电网侧、发电侧大型储能电站对安全、效率、可靠性的需求,公司自主研发推出了储能系统;基于对大型储能系统的安全要求及浸没式液冷技术,研制出浸没式液冷储能系统(215KWh、430KWh、3MWh、6MWh);公司针对工商业储能的安全性、灵活性、高集成度等需求,公司推出 1000V Meta系列储能一体机(113KWh、170KWh、213KWh、215KWh)。公司基于核心产品针对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不同侧端特点提供针对性的系统解决方案。在发电侧,可提供光伏电站、风电场增储和火储联合调频系统解决方案;在电网侧,可提供变电站、台区等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在用户侧,可为工商业、园区、充电场站、缺电少电等场景提供光储充一体化、移动式储充等系统解决方案;亦提供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共享储能解决方案。同时,面向钢铁、水泥、冶金、化工、交通、建筑等高碳排放行业,公司提供全套传统企业智能绿色转型解决方案,助力实现国家 30、60双碳目标。针对储能系统日益提升能量密度和与之而来的温控问题,公司推出的液冷储能系统具有天然的换热效率优势,实现了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的迭代升级,电池散热效率较传统方式提升了 50%,更易管控温度的一致性,可在提高储能系统安全性的同时,大幅提升电池系统稳定性、效率及使用寿命,且噪音低、环境友好,将对产业应用及升级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行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推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承接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系统配套设备、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项目等多个重点储能项目,持续推进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 10万千瓦风力发电配储项目实施落地,通过风储结合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就地消纳与外送并举,实现新能源和煤电、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此外,公司承建的三门峡湖滨区 50MW-1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也取得较大份额的交付实施,公司储能产品性能及大型储能系统方面的落地能力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2023年上半年度,储能业务实现收入 26,576.01万元,同比增长1,234.19%。报告期内,公司为补充储能产业链上的电芯生产环节短板,启动钠离子电池试产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一条钠离子方型铝壳电池中试线及配套的钠离子电池实验室。其中,中试线具备开发验证软包、方型钠离子电池能力和0.2GWh/年方型钠离子电池生产能力;钠离子电池实验室具备独立研究开发钠离子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等主要材料和检验分析钠离子、锂离子材料等能力。该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公司相关业务在产品交付、价格、供应链控制等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在市场需求驱动下亦可单独开展钠离子电池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充换电设备业务转型发展,充电桩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紧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公司开发出全新一代 240KW、360KW、480KW及以上智能功率分配充电桩系统 30KW、60KW印度版直流充电系统、12柜、8柜户外换电系统 200A、300A大功率室内换电系
  统。公司易安 A7系列交流桩荣获德国 iF设计奖,产品设计能力获得国际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充电公司、运城市静态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海汽集团等众多央企、城投公司或知名车企达成充电设施运营合作,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良的充电体验搭建最优化的合作模式。公司不仅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同时也提供系统集成、智能充电服务网络的布点与规划、系统运营与管理、运维服务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还具备 EPC总包建站和量身定制个性化充电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能够轻松解决“里程焦虑”和各种充电“痛点”问题,为城市绿色出行、新能源车无忧上路提供专业、精准、高效、可靠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海外分支机构的建设,完成欧洲交、直流充电桩产品及美国交流充电桩的认证,北美直流充电桩认证持续推进中。子公司中能易电着力在北美及欧洲市场落子布局,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公司还与中国铁塔公司、滴滴出行、美团出行深度合作,提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整体解决方案及全套设备,为广大骑手及两轮车共享出行解决充电困难、充电慢、充电安全隐患等难题。
  2023年上半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业务实现收入 4,265.85万元,同比减少 40.82%。
  (五)公司海外业务
  公司坚持以“OEM+自主品牌”为主要海外营销策略,在保持现有 OEM客户的同时,积极寻找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与海
  外市场需求之间的契合点,品牌经销商和 OEM合作伙伴双轮驱动,在市场营销、行业拓展、服务支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广大海外客户提供 UPS、光伏、储能、充电桩等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不断将国内的行业及场景应用方案渗透到海外市场,持续扩展公司业务边际,提升竞争能力。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营业收入 2,603,287,852.52 2,541,861,733.98 2.42%营业成本 1,899,675,152.92 1,882,155,538.40 0.93%销售费用 121,681,944.61 112,177,681.83 8.47%管理费用 55,564,963.15 55,308,207.23 0.46%财务费用 65,441,223.42 88,662,121.72 -26.19% 主要系归还融资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48,581,757.69 36,546,017.43 32.93% 主要系母公司去年同期受股票期权加计扣除的影响,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本期光伏电站所得税减免到期,所得税费用增加。研发投入 95,475,363.14 94,062,587.57 1.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46,697.07 -107,854,918.89 456.13% 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788,864.65 -138,602,126.25 15.7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665,140.57 354,093,808.41 -194.80% 主要系归还了融资借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040,807.25 111,041,586.98 -140.56%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三门峡市易能光储电力有限公司 0.96316 三门峡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完工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罗定直属库安装工程 0.7995 广东罗定 工程总包 已并网 全部自供 完工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韶关直属库安装工程 2.025 广东韶关 工程总包 已并网 全部自供 完工惠州贝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 1.205 广东惠州 工程总包 已并网 全部自供 完工杏花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首批试点项目(10.5MW)EPC总承包工程 10.5 山西太原 工程总包 部分并网 全部自供 未完工十堰东风小康10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05 湖北十堰 工程总包 部分并网 全部自供 未完工河南省直焦作监狱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0.96316 河南省 工程总包 未并网 全部自供 未完工河南省直新乡监狱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02432 河南省 工程总包 未并网 全部自供 未完工迅扬科技0.95MW项目 0.95 广东东莞 工程总包 已并网 部分自供 完成惠州大统营8.6691MW分布式项目 8.6691 广东惠州 工程总包 建设中 全部自供 未完工中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0.96 广东东莞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未完工雅康宁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二期光伏项目 0.6 广东东莞 持有运营 建设中 全部自供 未完工清远广硕800KW光伏车棚项目 0.8 广东清远 工程总包 建设中 全部自供 未完工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模式会计处理方法: 一、建设-运营: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二、工程总承包:依据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及相关成本费用。三门峡易能光储电站 0.96316 0.3779 220,317.00   77,260.16 4,667.03易事特松山湖中小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末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否资产减值 -2,290,354.23 -0.63%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是营业外收入 8,095,011.99 2.24% 主要系商标权侵权赔偿 否营业外支出 484,019.34 0.13% 主要系捐赠支出、滞纳金支出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它变动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41,517,716.60 保证金、账户冻结、司法受限应收账款 749,865,057.72 融资租赁受限应收账款 677,509,537.92 银行贷款质押存货 115,369,347.42 融资租赁受限固定资产 1,871,919,055.25 融资租赁受限、银行贷款抵押投资性房地产 5,682,701.58 银行贷款抵押无形资产 26,696,798.87 银行贷款抵押长期投权投资[注] 1,178,766,000.00 融资租赁质押长期投权投资[注] 329,000,000.00 银行贷款质押[注] 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对子公司的投资。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投资
  方式 是否
  为固
  定资
  产投
  资 投资
  项目
  涉及
  行业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
  金额 资金
  来源 项目进
  度 预计
  收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收
  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
  日期
  (如
  有) 披露
  索引
  (如
  有)
  易事特研发
  与运营总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1月29日,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磐安)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864.00万元,磐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增资完成后,磐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易事特新能源(磐安)有限公司 56.47%股权;易事特新能源(磐安)有限公司成为 PPP模式下的特定目的成立的结构化主体,作为双方合作开发的光伏扶贫项目的项目公司,公司对易事特新能源(磐安)有限公司产生实质性控制,主导运营管理浙江易事特(磐安)分布式扶贫光伏电站、浙江磐安易事特分布式扶贫光伏电站合计 17.7986MW,磐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享受固定回报,项目为当地农户带来了收益,而且通过荒山改造,进一步助力县域旅游、人居环境优化、国家生态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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