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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002724)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日趋激烈的竞争,集团全体市场人员始终坚决贯彻公司战略方针,紧咬
  目标不松懈。面对市场重重挑战,顺应时势调整工作手段,恪守阵地,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一致,砥砺前行。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专业照明和建筑工程业务领域发展不均衡;公司积极优化专业照明及“照明+”产品组合,进行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不断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实现专业照明收入及利润双增长,且专业照明利润实现不低于 20%以上的增长。但未能弥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产生的亏损,其亏损原因主要是受地方政府财政紧缩和房地产市场降温影响,景观照明工程新增订单量下滑,导致明之辉营业收入下滑;同时结算及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均有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432.70万元,同比下降1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6.72万元,同比下降4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07.74万元,同比下降65.13%。
  (一)专业照明实现收入及利润双增长
  1、产品技术创新,持续推出智慧照明行业场景解决方案,拉升业绩增长 不断强化产品开发各环节的投资意识,牵引产品开发团队打造国际竞争力,在产品设计上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储
  备并应用高效稳定的物联网传输技术,研制 4G/5G类照明+产品及组合,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及碳中和的战略需要,使得方针市场照明+销售额持续增长;在智能照明方面,积极构建海洋王智能物联网 LIMS生态,已形成智慧电厂、智慧冶金、智慧港口、智慧校园、智慧消防、智慧园区、智慧充电桩等物联网场景解决方案,较好地满足客户智慧场景的需求。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共同支撑公司专业照明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助力公司行稳致远。
  2、强化内部管理,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重视经营管理提升,强化推行 TQM(全面质量管理),牵引各经营单元资源投入和管理产出,提质增效,公司方针
  调整强化职能部门支持市场的力度,同时重视应收货款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从线索到回款的订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保证现金流,确保专业照明利润的增加。
  3、优化供应保障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竞争力
  产品供应是公司销售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产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扎实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紧
  跟各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脚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了从供应商来料到生产交付的可视化品质保证,同时打造数智化供应链管理系统,推动精益生产模式,引入自动化设备,提升了供应链竞争力,保证产品品质与高质量。公司将继续夯实技术基础,丰富产品矩阵,创新智能应用,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用户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
  4、构建人才育成体系,打造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经营战略目标,盘点关键人才,激发组织活力,提升团队作战能力。公司重点提升一线技术服务工程师从售前、
  售中到售后全流程满足客户智慧照明需求的服务能力,为公司的 IOT高级工程师培养打下坚实基础。公司持续加强照明+、智慧照明系统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创新培训与激励机制,打造出了一支能快速识别市场客户需求、快速研发和推出产品的高效队伍。公司通过“责任共担、价值共享原则”、“向奋斗者倾斜原则”,设立了“周明杰奋斗奖励基金”,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公司的创新活力与组织效能,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5、深入市场洞察抢抓政策风口
  对市场趋势、行业政策进行深入洞察,牢牢把握十四五期间,中国制造 2025深化智慧工业、数智化工业产业升级,
  带来的智能控制照明、4G/5G照明、照明云计算等方面的需求。牢牢把握《“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以及特别国债项目带来的新机会。此外,针对国央企信创国产化改造工作,公司积极研发涵盖芯片、基础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等领域的国产化替代产品,同时在照明+产品操作系统适配鸿蒙系统,满足时代大环境背景下客户国产化替换的需求。
  (二)明之辉建筑工程订单下滑
  1、明之辉的主要业务模式为照明工程施工和 EPC总承包,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其所属投资建设主体、大型商业体等。
  受地方政府财政紧缩和房地产市场降温影响,景观照明工程新增订单量下滑。面对这一挑战,公司虽积极转型,投身于
  城市更新与装饰装修业务,但短期内仍难以填补景观照明业务收入的跌幅,导致明之辉的营业收入大幅减少,并同时导致结算及回款周期的延长,进而依据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均有增加。
  2、在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的业务毛利率遭受挤压。尽管公司积极推行降本增效的各项
  策略,然而固定成本与必要的经营性支出削减空间受限,使得经营优化之路充满挑战。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323,011.27 13,323,011.27 冻结 履约保证金、诉讼及其他冻结应收票据 36,984,261.22 35,135,048.16 已背书 用于票据背书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8元,共计募集资金 44,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7.2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492.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88.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04.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9,588.96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65.99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223.75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99.22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45.43万元。司于2020年6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55.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0〕020599号)。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782.24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76.46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505.7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生产线
  建设项目 否 33,585.28 24,333.23 0 24,428.98 100.39%2015年09月01日 9,023.69 是 否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4,481.38 4,288.68 0 5,284.17 123.21%     不适用 是3.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是 6,977.45 9,258.69 962.06 9,838.65 106.26%     不适用 否4. 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是   2,000.00 37.16 37.16 1.86%     不适用 否5. 明之辉项目-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可行 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新建研发大楼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已陆续新建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总部大楼和松山湖生产基地,经公司谨慎论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公司新建的办公场地可满足研发部门的需求不再需要新建研发大楼。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1.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原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在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设立二级营销机构;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的装修;全国各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装修:统一租用写字楼,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简单装修变更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2.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变更为在北京、上海、杭州、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广东、山东、西北、山西、鄂豫、浙江、福建、江西等区域及重点城市购置基地并装修、租赁办公场所。3.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案》。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2.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后的实施方式为在北京、上海、杭州、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广东、山东、西北、山西、鄂豫、浙江、福建、江西等区域及重点城市购置基地并装修、租赁办公场所。3.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应用于物联网、定位、跟踪、监控、识别、管理技术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的“照明+”产品的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1.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共计 23,365.99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65.99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明之辉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76.46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774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76.46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适用1.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13.06万元转入基本户。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已于2022年7月29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11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0.12万元转入基本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购买了 2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剩余3,454,263.58元存放在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国内营销
  中心扩建
  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2.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应用于物联网、定位、跟踪、监控、识别、管理技术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的“照明+”产品的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售、租赁;照明、工程设计等 400,000,000.00 1,198,707,083.83 944,255,606.36 566,605,224.61 992,093.62 800,615.09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灯具、光源类、控制器产品 357,541,568.50 597,692,396.93 579,874,967.82 90,342,900.56 38,597,516.13 33,495,767.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 50,000,000.00 34,109,626.65 30,248,762.90 15,547,879.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 50,000,000.00 92,784,675.47 63,754,029.63 121,815,262.79 18,062,160.96 18,047,520.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 50,000,000.00 31,803,036.36 25,227,595.73 15,871,449.售;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数据处理服务 20,000,000.00 81,655,649.64 79,237,161.38 43,411,488.50 42,657,472.98 45,416,798.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城市照明、文旅夜游、装饰装修、城市更新的设计与施工;智慧城市系统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51,180,000.00 794,758,690.52 325,866,942.74 19,408,917.有限公司   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         1 2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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