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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30066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一)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坚定发展信心,顶住发展压力,鼓足干劲,接续奋斗。 在防腐业务板块,受客户开工时间的影响,公司防腐业务板块收入不及预期,但合同签订额及新产品开发等继续保 持稳定发展趋势。(一)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在轨道装备防腐产业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在客货车方面:上半年,公司完成了与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中车常州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等货车、客车防腐版块的老客户相关业务的合同签署,同时还新增了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等货车、客车防腐版块的新客户,公司在中国中车主要的 18家铁路货车修造厂家中,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达到 13家,占比 72.2%,在主要的 9家铁路客车修造厂家中,长期业务往来的共有 7家,占比 77.7%;在城轨动车方面:继续紧抓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市场作为驱动防腐业务板块增长的发力点,成功中标了动车制造的五大主机厂中,有 4家已建立起了长期合作关系,客户数占比 80%,上述项目预计将在下半年陆续实施。在国铁集团路局方面:上半年,公司围绕国铁物资有限公司的联合采购,成功中标2024年第一批货车油漆联合采购项目、 2024年第一批桥梁及护栏油漆联合采购项目,中标份额占比 66.7%,同时公司与国铁集团公司旗下各路局车辆装备维修基地(段、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进一步拓展了在轨道交通装备市场之外的一些新客户,公司成功中定的实质性的合作项目落地。(三)上半年,公司在防腐版块的新开发产品方面也有了一定的实质性突破,其中无苯腻子、环保型无溶剂体系产品、车顶抗电弧绝缘涂料、高固含底面合一涂料等产品的成功优化或开发,为公司在空轨设施、桥梁设施、铁路装备及集装箱等领域产品的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防腐业务板块新增中标金额约 3.2亿元(含框架协议预计实施金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在防水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严控民用建筑防水领域市场风险,主动收缩相关业务,导致上半年防水业务版块收 入较去年同期呈现较大下降态势。在严控风险与开拓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公司更加谨慎择优的布局相关业务,提升了公司业绩的质量。一是在轨道建设工程市场公司保持较稳定发展,成功中标了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自购物资(防水材料)联合采购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二批桥梁防水层材料、隧道防水板、止水带)招标等项目。二是对于民用建筑领域,公司在继续实施原有中标的华润置地、中铁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业务订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择优开展业务,战略上谨慎择优开发民建地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新签订中建三局、中建一局、中铁二局、中铁六局等多个工程局的集采框架协议合同,这些工程局集采的陆续中标也是公司在防水板块业务战略调整的成功体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防水业务板块新增中标金额 2.25亿元(其中部分集采属于年度框架,没有中标金额,未计入统计),在手未执行剩余订单约 4.36亿元。在新能源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作为公司从2023年开始规划的重要业务增量板块,报告期内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在新能源材料业务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光伏组件光伏胶、光伏胶膜已与行业内部分终端客户达成合作并批量应用,储能及电芯板块所涉及的导热凝胶、导热灌封胶、聚氨酯粘接结构胶、隔热反射涂料、绝缘阻燃涂料已成功在行业内头部企业完成相关导入与验证;二是新能源工程业务方面,公司与中建五局、保利国际控股公司的中开投资等达成项目合作。新能源板块作为公司新布局的业务板块,虽然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增量效果较弱,但随着后期新能源材料业务与新能源工程业务配合联动以及项目逐步交付实施,有望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又一重要增长点。该版块的相关业务; 2、轨道交通、新能源领域等客户相比去年同期开 工进度延缓;发出商品也比去年年末增加超 6,500万元,导致公司半年度结算的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 139,567,509.17 280,627,691.43 -50.27% 系营业收入下降同比例下降; 销售费用 15,809,768.75 15,495,575.32 2.03% 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 25,849,328.72 20,681,023.77 24.99% 主要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摊销成本所致; 财务费用 17,269,030.53 18,607,423.45 -7.19% 无重大变化; 所得税费用 122,474.58 -111,020.10 210.32% 系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所致; 研发投入 10,558,652.18 9,840,592.87 7.30% 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3,937,671.30 -4,825,535.19 -1,017.76% 系公司回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1,129,315.90 -46,559,809.21 33.14% 系本期收到处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5,385,340.75 55,005,014.48 -35.67% 系本期借款取得的现金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49,681,646.45 3,619,670.08 -1,472.55% 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情参考“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投资额为公司当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设中,尚未完工 老厂区-胶膜胶带封装材料智能工厂改扩建项目 自建 是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050,224.08 23,617,708.05 自有资金、设中,尚未完工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自建 是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37,894.33 395,470,051.79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注:上表投入金额为计入对应项目的在建工程(会计科目)金额。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541,832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99,994.9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99,994.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3,593,907.3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06,087.6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 10,359.66万元(其中: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使用 2,121.0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890.61万元,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3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 不适用 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处于建设阶段,故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含“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选择“不适用” 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88.5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5.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6,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7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2日转出 2,000.00万元、3,000.00万元、700.00万元、1,000.00万元,共计 6,7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将转出的6,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上时间均为在银行办理资金转出时间)。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37.8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需求,为公司快速打开高端特种胶类市场奠定产品品类优势,公司从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投资效益的角度出发,调整了拟投资生产的胶类产品种类,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胶类产品结构。鉴于上述调整,同时通过对生产工艺及技术的创新,公司增大了对原有建筑工程和生产设备的利旧使用,因此公司将《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2,352.00万元,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 5,3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调整未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2、本公司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浮动盈利 0.30万元。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通过对沥青的套期保值,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库存沥青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 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 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决策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 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公司合理完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领导小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5、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流程,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6、公司内部审计与监察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套期保 值交易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 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不适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4月07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详情参考“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投资状况分析-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 易 对 方 被出售资产 出售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初起 至出售日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万 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 响(注 3) 资产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适 用关 联交 易情 形)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移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湖南湘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青青防水拥有的位于湖南省醴陵市孙家湾镇孙家湾村的国有土地(包括原始征地协议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建筑物、厂区附属设施设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 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资产所处位置、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等因素,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是2024年05月30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56) 注: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表格中“出售日”为董事会召开日,该项交易的资产于2024年 7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4月15日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广大 A股投资者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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