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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是□否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3,893,568.75 -4,597,602,739.17 -41.03% 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2,599,294.95 -1,419,087,988.93 15.26%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3、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债。
  租赁负债 26,326,337.92 0.02% 26,396,992.76 0.02% 0.0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支出款项,存放于募投项目专户中。 不适用合计 -- 498,000 4,920.26 380,033.65 不适用 54,462.80 10.94% 117,966.35   不适用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02,632.2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336,481.8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79,663,518.2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258,504,104.1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8,840,585.95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78,973,614.59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133,028.64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格仍处于低位,国内独立焦化企业均保持低利润或亏损状态运行,故该项目本报告期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1,398,668,527.84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上述募投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注释1: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注释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释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55,065.63万元和净利润21,826.35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10,135万元和净利润15,324万元。注释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2,155.76万元和净利润2,089.41万元。注释5: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35,073.66万元和净亏损13,954.84万元。注释6: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3,222.80万元和净利润5,570.63万元。注释7: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注释8: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0,922.06万元和净利润1,460.62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
  报
  告
  期
  实
  现
  的
  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大冶特殊
  钢有限公
  司特冶锻
  造产品升
  级改造
  (三期)
  具体项目) 原因: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
  2、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中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限公司 子公司 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殊钢有限公司 子公司 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高温合金材料、耐蚀合金材料、铁矿石、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钢管及管件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和合金材料检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零件、汽车零部件制造和加工;机械、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
  港口码头建设及经营;煤气、热力、自来水、工业用水生产和供应;餐饮经营与管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子公司 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粗苯、煤焦油(以上许可范围仅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普通货运;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
  钢坯、钢材及汽车、工程机械及农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炼焦,球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和状态监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批发零售:焦煤、焦炭、化肥、水渣、钢渣、生铁块、除尘灰。蒸汽供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务服务,住宿。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从“深耕六大板块,助推产品专业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布局,凝聚业务协同发展合力”“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股东回报,连续多年保持稳健分红”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上半年,公司保持坚定战略定力,在助推产品专业化发展方面持续做强特钢主业,进一步发挥集团化平台规模效应,提升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上半年公司轴承钢销量突破100万吨,汽车用钢销量突破300万吨,“两高一特”销量同比增长24%。重点培育的80余个“小巨人”项目(细分市场领域的隐形冠军)品种销量突破386万吨,同比增长15.22%,“三新”开发、重点品种攻关成效显著,产品向深地油井、深海风电装备、新能源、电力等重点国家领域供应量进一步扩大,公司稳健经营体现弱周期属性。公司获评“2024钢铁行业全球影响力品牌”,牢牢站稳“竞争力A+(极强)”阵营。在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方面,公司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持续突破高端制造关键核心技术,上半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长寿命高稳定性轴承钢绿色高效产业化核心技术》通过国家科技部立项。让特钢材料朝着更高性能、更绿色低碳、更智能高效的方向发展。在优化产业布局,凝聚业务协同发展合力方面,公司做好了国际化“启航”的工作准备,聚焦特钢海外布局、产业链延伸、新材料领域,持续深入推进,计划重点在“一带一路”的东南亚地区和中东地区有所突破,努力争取在2024年能够实现实质性的进展。在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开展新《公司法》以及“国九条”学习培训,确保公司在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扎实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与投资者持续、深入、有效的沟通交流,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发布并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5,047,156,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46744元(含税),分红金额高达28.5亿元。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股东共享行业及公司发展成果。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努力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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