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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00220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测值为3.2%,2025年为3.3%。全球经济增长逐渐趋于稳定,但增长动能偏弱。在地缘冲突加剧、国际贸易摩擦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全球经济前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结构持续深化所带来的挑战,中国政府持续加大宏观政策力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616,836亿元,同比增长5.0%。 报告期内,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46,575亿kWh,同比增长8.1%。从电源侧看,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为30.71亿kW,同比增长14.1%。其中,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4.67亿kW,同比增长19.9%。 1、主要政策回顾 目前,我国能源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能源结构发生快速转型。2024年以来,面向“双碳”目标任务的实现,我国能源行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布并实施能源体系转型的重点驱动政策,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逐步打造适应新能源发展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市场机制。 (1)深入推动能源革命,促进新时代能源发展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24年第15号令),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同时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 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4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指出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应结合新型储能功能定位和市场化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管理,持续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高效利用,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明确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技术要求,强化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协调保障。 2024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并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三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四是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3)促进能源产品退役更新,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202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同时,提出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基本原则,各环节的责任分工,针对审批、收益分配及应用场景的创新机制,以及用地、并网消纳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2、行业发展回顾 (1)中国风电建设及运行效率持续提升 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584万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501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83万千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4.6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占电网发电装机容量的15.2%,其中陆上风电4.29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5,0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1,134小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1%。 (2)风电整机公开招标规模同比明显增长2024年1-6月,国内市场招标总量达66.11GW,同比增长47.88%,其中陆上招标量达到60.74GW,海上招标量达到5.37GW。分类看,北方区域占比77%,为风电需求的主要市场。随着技术进步及风电大型化的发展,6MW及以上机型成为招标市场的主流。 (3)推进风电开发利用新市场、新场景 今年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后,部分省份陆续发布行动工作方案,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 (二)主营业务分析 在全球能源转型和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双碳”战略目标的引领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比重逐年攀升,风电装机保持高质量、规模化增长。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难度不断增加。金风科技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致力于打造创新引领的技术、成熟可靠的产品及解决方案,保持在风电市场领先的地位,并积极探索风、光、储、氢一体化的聚合优势,不断丰富风电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新能源市场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20,214.25万元,同比增长6.3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38,684.41万元,同比增长10.83%。 (1)风力发电机组生产、研发与销售 1)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276,767.7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3.20%;2024年1-6月实现机组对外销售容量5,150.72MW。风电行业的机组大型化进程不断加速,报告期内,公司6MW及以上机组成为公司的主力机型,销售容量同比上升97.05%。 下表为公司2024年1-6月及2023年1-6月产品销售明细: 机型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销售容量变动(%)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MW) 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MW)6MW及以上 465 3,021.35 252 1,533.30 97.05合计 889 5,150.72 1,092 5,783.70 -10.94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6月30日,外部待执行订单总量为24,597.87MW,分别为:4MW以下机组766.92MW,4MW(含)-6MW机组10,062.80W,6MW及以上机组13,768.15MW;公司外部中标未签订单为10,991.36MW,包括4MW(含)-6MW机组1,591.00MW,6MW及以上机组9,400.36MW;公司在手外部订单共计35,589.23MW,同比增长26.40%;其中海外订单量为5,173.12MW,同比增长12.44%;此外,公司另有内部订单2,768.61MW。2)技术研发及产品认证随着风电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技术迭代速度加快,风电机组大型化、轻量化趋势明显,陆上风光大基地持续推进,海上风电向规模化及深远海发展。金风科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与产品创新为核心,围绕国内外业务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和完善各产品平台,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场景适应性。 a.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为响应市场和客户多样化需求,围绕产品与技术领先战略,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产品平台,目前已形成GWHV11、GWHV12、GWHV15、GWHV17、GWHV20及GWHV21多平台系列化产品,拥有丰富的产品谱,可以覆盖陆上、海上、海外风电市场。 面向国内陆上市场,GWHV12平台系列机组作为主力交付产品,报告期内在新增订单以及交付运行方面持续突破,吊装量和并网量规模稳步增长,机组运行稳定高效。GWHV17平台持续推进系列化产品,从8-10MW拓展至6-11MW,全面覆盖低、中、高风速市场。该平台对使用新材料制造的长柔叶片、集成化传动链、国产化关键零部件等进行了全面测试验证并应用,最大化保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已成为北方市场最具竞争力的产品。 面向国内海上市场,GWHV20和GWHV21平台机组已成为公司海上市场的主力产品。GWHV20平台GWH252-16.0MW首台样机稳定运行超过一年的同时,采用该机型的批量项目已顺利实现总计112MW并网运行,刷新了海上大兆瓦批量运行项目的纪录。此外,GWHV20平台推出的GWH252-16.7MW、GWH266-16.2MW相继获得订单,GWH252-16.7MW机型在高风速海上场景下单机容量提升4%,GWH266-16.2MW机型在中高风速海上场景下扫风面积提升11%。 面向国际市场,公司已相继完成GWHV11、GWHV12、GWHV15三个平台机组的国际化开发,当前已在中东、北非、中亚、南非、南美、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项目签约。在巴西完成了公司首个海外中速永磁机组的顺利吊装。埃及首个504MW风电项目完成第一阶段276MW机组吊装,同时再次获得第二期150MW扩容项目订单,成为目前埃及最大的项目群。此外,公司在摩洛哥、菲律宾、格鲁吉亚、纳米比亚等其他市场也相继获得业务突破。 报告期内,金风科技所参与的“海上风电安全高效开发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项目、“超大容量风电能量转换系统的高性能服役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分别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二等奖。前者攻克了抗台评估方法、基于北斗卫星的远程控制技术及台风期发电技术等海上风电全生命期抗台体系关键技术,显著提升海上风电安全性能与运营效率;后者攻克了20+MW级整机实验关键软硬件技术,有效提升大兆瓦机组整体质量水平,并成功突破超长柔叶片气动及结构设计多项关键卡点技术,提升叶片设计和制造水平。 b.知识产权及标准制定、产品认证 金风科技一直重视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开展新产品认证工作,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国内外专利数量逐步增长,专利申请结构不断优化。 2024年上半年,金风科技共获得整机认证证书87张,其中国内认证65张、国际22张。公司整机开发证书覆盖了多个平台的多款机型,满足国内外各种市场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申请6,052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619项,占比60%;国内授权专利4,436项,其中发明专利2,140项,占比48%,位居行业第一。公司拥有海外专利申请1,285项,海外授权专利727项。报告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首批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金风科技作为唯一一家风电企业成功入选。 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新能源领域国际及国内标准制修订,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风科技共参与31项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制修订,其中1项牵头制定,参与14项IEA(国际能源署)标准化研究课题;主导和参与504项国内标准制修订(其中国家标准164项,行业标准174项,地方及团体标准166项),其中426项标准已经发布。公司将持续发挥标准引领创新和支撑保障作用,以高标准推动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3)质量管理 在能源转型与绿色发展的浪潮中,金风科技始终将“质量第一”视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地践行“高品质恒可靠”的质量理念。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部件质量保障,强化风险防控,深化技术创新,致力于提升产品质量与客户体验,以卓越质量成就客户价值。 公司实施全链条质量管理,在研发端制定核心部件设计红线标准,强化工艺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评审,保障设计稳定性和可靠性;在供应商端实施红黄牌管理制度,通过多维度的指标考核推动供应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组织“供应商走进金风工厂”活动,联合供应商促进制造链条改善优化;现场成立质量专项保障组,快速解决现场问题,保障交付质量。全面降低质量损失,确保产品从设计到交付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最高标准。 在客户满意度提升方面,公司继续开展客户走访、技术交流及标杆风场打造等工作,并联合供应商组建快速响应团队,确保客户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同时,引入无人机、全地形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提升现场检查效率和准确度,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服务。 (2)风电服务 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的持续创新迭代,新能源资产运营智能化、无人化、提升发电量、增强安全可靠性的技改服务,已成为行业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主流。基于多年来在云边协同技术、AI、数字孪生、行业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协同积累,报告期内,金风科技服务业务在“风电场无人化”解决方案和风机设备技改优化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风电场“无人化”方面,2024年,公司牵头编制行业首个《风电场运营智能化水平分级规范》,明确风电场有人值守、少人值守、无人值守和自动运营的4个数字化建设等级,并通过机器智能巡检与智能安全创新和实践,致力于打造“一个月只去一次”的风电场,显著提升风电运维智能化水平。 目前,机器巡检准确率达90%;数智化安全管理系统,可实现全天候主动看护、全方位安全管理。 相比于纯人工现场安全管理模式,事故率降低20%-30%。 在可靠性技改服务方面,金风科技“风电机组抗冰冻综合解决方案”正式上市全面推广,该方案采用一体化电加热膜式除冰技术,相比传统的气热除冰方案,能耗低、效率高、智能化、应用广、适应力更强、更安全可靠。对于叶片电热除冰采用碳元素材料所带来的雷击风险,经过试验风电场的测试和观察,未发现雷击损伤。 在资产管理服务方面,公司以新能源资产确定性收益为目标,打造无人化智慧标杆场站,迭代升级金风天机交易云平台、数智中心以及AI技术应用,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并稳定收益预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风电场资产管理服务规模13,577MW。 在售电服务方面,公司凭借创新的“阿尔法算法”集群,实现了发电侧与用电侧之间的有效连接,通过优化负荷预测和电价预测,提高交易效率,并帮助用户合理配置分布式电源与外购能源,挖掘可调负荷,实现能源使用成本最优的目标。公司拥有6家售电公司,业务范围覆盖超过10个省份。目前,公司通过发电侧电力交易和售电公司电力零售,累计为超过3,500家电力用户提供可靠性高、成本合理、使用便捷的绿色能源。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执行电量约65亿kWh。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后服务业务在运项目容量接近33.55GW,同比增长13%。公司实现风电服务收入237,409.12万元,其中后服务收入160,166.26万元,同比增长32.84%。 (3)风电场投资与开发 2024年上半年,公司风电场项目资源获取方式逐渐由传统的发电模式拓展至与负荷相结合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源网荷一体化项目、绿电直供/替代、风电制氢、乡村振兴等新型项目开拓方式的不断尝试,先后获取了多个绿电直供等类型的项目。 同时,对全国各区域负荷条件和开发条件进行细分,针对各地区新能源开发现状,策略性的选择开发模式,建立区域战略根据地,形成“方案+产业+合作+技术”的业务逻辑,保障建设计划指标的持续获取。 此外,公司2023年无故障风电场由2022年度的12个增加至20个,同比增长66.67%,体现了公司无故障风电场运维管理水平。 在风电场工程建设方面,公司积极推动陆上风电建设规模化,优化和持续实行“专班”、“项目制”管理机制,提升风电场并网效率,并强化计划、安全、质量、成本、过程管控,通过精准计划、前置管理、优化方案、及时预警提高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完成西北地区多个大基地项目的分批并网,首次实现上半年权益并网容量超100万kW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自营风电场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1,078.67MW,转让权益并网容量225MW,截止报告期末,全球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8,143.06MW,权益在建风电场容量3,689.21MW。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项目实现发电收入347,15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2%;转让风电场项目股权投资收益为10,523.5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国内合并报表范围内风电资产已覆盖全国23个省份,公司国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电量74.54亿kWh,上网电量72.84亿kWh。报告期内,国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268小时,超全国风电机组平均水平134小时。 (4)水务及其他业务 2024年,公司在持续发展风电装备、风电服务业务,并大力开发投资风电场的基础上,深耕水务环保产业链,并把握新兴成长型业务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混塔、储能、能碳业务领域。 在水务业务方面,金风科技依靠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深厚积淀,以智慧水务平台系统为基础,以综合水务解决方案为支撑,聚焦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处理业务等,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成绩。截至报告期末,金风科技持有64家水务项目公司,覆盖全国13个省份,运营协议规模共计263.15万吨/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水务运营收入50,49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6%。 在混塔业务方面,公司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上半年新签外部订单同比增长120%。公司阜阳混塔预制厂成为中国首个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DNV的欧标工厂制造评估的风电混塔预制厂,标志着公司的混塔制造工艺达到国际成熟水平。此外,公司联合鉴衡认证发布中国风电行业首部混塔技术白皮书—《中国陆上钢混塔架白皮书》,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共融共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与指导。 在储能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储能业务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外部新增订单同比增长268%。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全国首个构网型风储场站220kV黑启动及微网人工短路实验,是金风科技构网型技术及设备的又一次创新应用突破。此外,公司落地秦皇岛储能集成工厂,累计总装集成产能7GWh,进一步完善储能产业布局,实现生产制造效率稳步提升。 在能碳业务方面,公司打通客户开发、工程建设、资产交易、资产管理服务全价值链,首次实现负荷侧资产批量交易,规模较2023年全年增加3.4倍;公司成功申报河南水泥行业78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助力高耗能企业实现“双碳”目标。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分股权改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受限说明 用于担保的资产:货币资金 8,049,848.54 6,851,026.23 注1应收账款 6,377,467,017.03 5,641,488,877.34 注2存货 114,840,287.75 0.00 3注固定资产 10,845,528,451.12 10,852,516,597.5 注4在建工程 667,549,058.06 552,781,950.6 注5无形资产 287,313,994.50 409,507,857.45 注6合同资产 0.00 53,055,467.99 注7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5,897,413.52 1,774,947,092.02 注8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货币资金 400,623,472.49 544,424,488.87 注9合计 20,207,269,543.01 19,835,573,358.00注1: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049,848.54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851,026.23元)的货币资金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保函及开立信用证。注2: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913,026,447.0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217,066,548.48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64,440,569.9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24,422,328.86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注3: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4,840,287.75元(2023年12月31日:无)的存货为抵押取得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注4: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845,528,451.1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52,516,597.50元)的固定资产为抵押。注5: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5,206,622.8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47,467,334.57 ) 122,342,435.23元的在建工程为抵押。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元的在建工程为抵押取得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314,616.03元)。注6: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0,869,938.5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19,844,849.94元)的无形资产和人民币66,444,055.9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89,663,007.51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注7: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1,116,583.93元)合同资产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无以(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1,938,884.06元)合同资产为质押取得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注8: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4,557,640.5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94,311,938.26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1,339,773.0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80,635,153.7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为质押取得长期应付售后回租款。注9: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349,598,197.79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52,884,507.08元)的货币资金为本公司的财务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司法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51,025,274.7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1,539,981.79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389.42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未出现重大风险,达到了套期保值的目的。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公司对衍生品投资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度,包括适当人员进行交易的授权、审批操作及记录,管理层定期相关风险因素的分析检查等。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无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9年03月30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有811家附属公司,包括55家直接控股附属公司及756家间接控股附属公司。另外,本 集团还有21家合营公司、32家联营公司及27家参股公司。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包括风机及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风电场投资开发公司以及风电服务公司、水务公司等。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发起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规模合计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缴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0元,其他投资方实缴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于少数股东权益中核算。本公司不存在向该等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围绕聚焦风电主业,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增长,做有未来的企业;稳健经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等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2月6日披露。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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