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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00221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57.6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10%,营业成本 8,019.9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50.89%,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 94.51%所致,如剔除该部分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77.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7%,营业成本 7,556.3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2%,整体业务经营保持相对稳定发展。综合毛利率为 31.20%,较去年同期增加 13.70%,主要是大同富乔二期项目(采用炉排炉工艺)完工运营、生产流程系统性优化以及技术升级改造后提升运营效率、减少营业成本,以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同比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管理费用1,798.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4.54%,主要是人工费用、办公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1,554.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6.22%,主要是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657.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68.11%,主要是子公司前期计提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于报告期内转回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部分营业外收入导致非经营性损益同比有所增加。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7.42万元。容。营业成本 80,199,118.00 163,291,230.93 -50.89% 参见“概述”相关内容。管理费用 17,985,746.68 14,441,839.80 24.54% 参见“概述”相关内容。财务费用 15,543,277.09 12,314,543.73 26.22% 参见“概述”相关内容。所得税费用 6,578,712.55 3,913,433.22 68.11% 参见“概述”相关内容。研发投入 1,047,578.95 -100.00% 主要是前期项目研发已完成,报告期内未确认研发支出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24,889.75 24,905,691.82 46.25%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65,339.67 -22,525,253.84 7.41% 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21,172.43 -19,704,486.44 71.64%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77,848.98 -16,877,543.72 24.89% 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变动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 -222,074.04 -0.56%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小于上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否资产处置收益 49,656.64 0.12%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闲置资产产生处置收益所致。 否营业外收入 31,229,997.19 78.21% 主要是公司前期重整为子公司预留偿债资源涉及的担保事项,于报告期内部分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公司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938.20万元;子公司的担保债权于报告期内获得受偿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156.16万元。 否营业外支出 523,953.59 1.31% 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骏马环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管理平台,其主要经营实体为下属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 乔为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大同富乔主要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上海合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货 物进出口,酒类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等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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