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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折旧摊销 65,207.54 185,280.39 -64.81% 主要系本期长期租赁到期,使用权资产折旧减少会务费 350,678.49 919,263.70 -61.85% 主要系上期子公司举行品牌发布会费用本期减少所致平台使用费 9,581,110.28 5,335,257.95 79.58% 主要系销售子公司线上销售平台使用费增加所致其他 5,481,311.89 6,721,498.03 -18.45% 主要系样品费及差旅减少所致合计 49,284,001.15 41,402,174.71 19.04%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与布局,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公司与诸暨上德合利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合伙企 业人民币 2,00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诸暨上德合利,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出资转让后,公司继续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合伙协议,剩余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已无重大影响且近期没有出售计划,故将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请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011); 鹤壁 百顺 源食 品有 限公 司 食品 生 产、食品销售 增资 308,510,78011);新乡千味御知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收购 4,471,619.65 85.00% 自有资金 牛法治 长期 预包装食品 正常营业 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8,855,736.57元(含银行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005450100056)存储资金103.41万元于2024年4月因该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被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冻结,后于2024年7月解除冻结。该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9月建成投产,上述募集资金短期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 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 项目(三期) 是 24,97 5.61 24,97 5.61 1,545 94 102.17%2023年 09月30 日 1,798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否 3,236 日 不适 用 否 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 建设项目 否 20,16 0.38 20,16 0.38 4,031 5 19.99%2026年 01月31 日 不适 用 否 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 建设项目(一期) 否 30,803.41 30,803.41 11,668.08 11,668.08 37.88%2026年01月31日 不适用 否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 否 4,1863 100.00%2024年01月22日 25.23 否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3,8504 100.00%2024年01月22日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7,212.22 86,136.49 24,216.19 48,197.55 -- -- 1,824超募资金投向无 否合计 -- 87,212.22 86,136.49 24,216.19 48,197.55 -- -- 1,824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1、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效益测算。 2、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于2023年9月投产,由于投产时间相对较短,存在新产线生产技术磨合等因素影响,导致产能未充分释放,产量未达预期。 3、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及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处在建设期,尚 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处于收购后整合阶段,销售未达预期。 1、2021年7月1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1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8,667,780.79元。 2、2024年1月1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收购味宝80%股权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4,318,652.14元;2024年3月5日,募集资金置换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46,640,894.04元;2024年3月15日,募集资金置换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24,222,409.13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1月2日归还202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万元于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5005450100056)存储资金103.41万元于2024年4月因该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被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冻结,后于2024年7月解除冻结。该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9月建成投产,上述募集资金短期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新乡千味 央厨食品 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 建设项目 (三期) 新乡千味 央厨食品 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 建设项目 (三期) 24,975.6 1 1,545.18 25,517.94 102.17%2023年09月30日 1,798.79 否 否合计 -- 24,975.61 1,545.18 25,517.94 -- -- 1,798.79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1、顺应生产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对建筑结构的要求;2、提高食品加工车间和冷库运营效率与能耗利用率的需要;3、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4、以自有资金投建芜湖百福源,弥补募投项目产能缺口。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息披露情况:详见2023年3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于2023年9月投产,由于投产时间相对较短,存在新产线生产技术磨合等因素影响,导致产能未充分释放,产量未达预期。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综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股 权 出 售 日 交 易 价 格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股 权 出 售 是 否 为 关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万元) 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定价原则 联交易 关系 已全部过户 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诸暨上德合利 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人民币2,000万元的出资 20年05月24日 1,982.权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没有影响 0.49% 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合伙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否 不适用 是 是 2024年05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45)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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