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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期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0合计 -- 97,800 96,2003 80,327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 吨负极材 料(8万 吨石墨 化)项目 否 96,200.6 96,200.6 3,393.3 80,327.66 83.50%2025年04月 1--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 -- 96,200.6 96,200.6 3,393.3 80,327.66 -- -- -- -- --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 -- 96,200.6 96,200.6 3,393.3 80,327.66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不及预期。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宗地内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周期长于预期;另一方面,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进行了工艺改进,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先期投入的情况。 2、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4年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3,386.24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注: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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