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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结构调整所致。 管理费用 115,579,041.62 92,776,126.46 24.58% 财务费用 39,275,157.36 45,539,793.62 -13.76%所得税费用 43,034,249.41 43,739,213.21 -1.61%研发投入 78,151,078.43 74,274,960.77 5.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682,153.93 184,788,486.15 91.94%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东港热电、常安能源、遂昌汇金营业收入增加引起现金流量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02,082.48 -192,930,027.55 49.46% 主要系子公司铂瑞南昌、铂瑞义乌在建项目完工,本期投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11,147,263.52 -277,730,833.20 23.97%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032,807.93 -285,872,374.60 116.10%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600,000.00 诉讼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 80,576,800.00 银行借款质押担保固定资产 293,663,297.41 银行借款抵押担保无形资产 26,932,156.40 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期 联产 ,354. 66 39,39 7.02 % 用 常安 能源 公司 热电 联产 二期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 被出售资产 清园生态厂区内的土地、房屋、生产设备以及自有码头和热网管道。 公司母公司厂区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构作物)和生产设备。出售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3月22日(注3) 会产生影响,拆迁所获得的拆迁款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2、本次拆迁所获得的款项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入,能够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负债率和财务费用。3、公司将以拆迁腾退为契机,加快在节能环保业务领域的布局和转型升级,推广和复制“固废、危废处置+节能环保服务+环境监测治理”的循环经济模式,深耕能源替代、节能减排及再生资源领域,深度挖掘碳中和产业链。 影响,拆迁所获得的拆迁款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2、本次拆迁所获得的款项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入,能够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负债率和财务费用。3、公司将以拆迁腾退为契机,加快在节能环保业务领域的布局和转型升级,推广和复制“固废、危废处置+节能环保服务+环境监测治理”的循环经济模式,深耕能源替代、节能减排及再生资源领域,深度挖掘碳中和产业链。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0.42% 0.00%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关于拆除或搬迁工业企业补偿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1】75 号、《富阳区江南新城拆除工业企业补偿方案》等相关拆迁政策和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杭州富春公望地产评估公司的补偿估价报告。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关于拆除或搬迁工业企业补偿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1】75 号、《富阳区江南新城拆除工业企业补偿方案》等相关拆迁政策和杭州富春公望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房产、装修补偿和机器设备等评估项目所作的评估报告。是否为关联交易 否 否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不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是 是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是 是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是 是披露日期2021年1月29日2021年3月23日披露索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和《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及装修补偿估价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拟拆除补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等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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