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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00065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减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727,856,614.79 -384,238,919.50 89.43% 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2,166,411.40 30,859,691,934.60 -83.40%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6,457,486.18 -23,975,779,952.22 90.25% 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升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88,437,350.42 -3,463,424,629.76 394.17% 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升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下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89,702,869.79 3,534,547,684.95 264.68%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系报表重分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及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质押 其他债权投资 9,090,000,000.00 质押长期股权投资 320,586,249.53 质押固定资产 2,277,319,216.52 抵押在建工程 152,060,637.31 抵押无形资产 1,050,891,560.69 抵押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000,000.00 质押合计 68,986,590,522.5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无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期货套保合约报告期内实际损益为3,816.90万元,远期金融合约报告期内实际损益为2,121.65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法律法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指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学习外,须严格合同审查,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持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套期保值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和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期货业务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操作原则。对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并实施止损机制。对于外汇资金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判并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汇率,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261.50万元。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4月30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6月29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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