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高新(00066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将坚持医药主业不动摇,夯实医药产业布局;坚持创新驱动为核心,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重视社会责任,充分发挥ESG赋能作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8.09亿元。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2024年1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6,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4%,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19,990,287.49元(含交易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