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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3元,共计募集资金23,104.3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62.27万元以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85.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5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76.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23.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631号)。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093.27万元,利息收入净额为87.80万元。截止2024年0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70,186.97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293.0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7,500.00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净额1,615.44万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吨
  高档
  商品
  活性
  染料 是 18,48
  精细
  化工 是 57,52
  3.91 76,00
  9.38 76,00
  9.38 5,093
  一期
  因)2023年0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0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06月30日。故“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产生预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公告》(编号 2023-042)。2024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0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故“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产生预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公告》(编号 2024-068)。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以及突发事件影响,原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改缓。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和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 3.96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85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0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2020年07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 适用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由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题或其他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精细化工
  产品项目
  (一期) 年产3万
  吨高档商
  品活性染
  料项目 76,009.3
  8 5,093.27 70,186.97 92.34%2024年12月31日 0 不适用 否合计 -- 76,009.38 5,093.27 70,186.97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以及突发事件影响,原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改缓。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H酸、1.5酸和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3.96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85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0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2020年07月16 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0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0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06月30日。故“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产生预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公告》(编号2023-042)。2024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0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故“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产生预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公告》(编号2024-068)。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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